高速公路故障处理新规,这些要点请记牢!
高速公路故障处理新规,这些要点请记牢!
近日,关于高速公路故障处理的新规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最新法规,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若车辆难以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此外,车上所有人员应迅速转移到高速公路两侧的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驾乘人员的安全,减少因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风险。了解并掌握这些新规,对每位车主来说至关重要。
案例警示:错误与正确的处理方式
11月19日20时40分,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客车在武倘寻高速公路禄劝往寻甸方向东村3号隧道内抛锚,车辆无法继续行驶,30余名驾乘人员滞留在高速公路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值班备勤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发生故障的大客车停在隧道行车道内,虽然开启了双闪警示灯,但车辆后方未摆放有效警告标志。
为确保车上乘客和驾驶人的安全,民警立即在故障客车后方摆放警示提示反光锥筒,并指挥疏导车上乘客有序从隧道内的安全通道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区域,同时联系公交公司派车前来接送滞留乘客。
在民警的协调下,该车滞留乘客被安全转运,故障大客车也被拖离现场,高速公路恢复了正常通行。
11月18日15时许,禄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高速公路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武倘甸高速公路K9+700m处2号隧道行车道内有一辆面包车疑似发生故障,有两人在车辆后方推车,现场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通知隧道管理站工作人员关闭该行车道通行标志,并利用广播提醒两人撤到人行通道上,在车后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
随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了有效处置,联系拖车把故障车辆拖离现场。
经了解,面包车驾驶人赵某和朋友一行两人驾车从昆明出发,行驶至该隧道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因该隧道离高速公路出口很近,于是两人决定将车辆推出高速公路。
针对驾驶人赵某车辆在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故障却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同时对车上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最新法规:高速公路故障处理全流程
根据最新发布的高速公路故障处理规定,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立即打开双闪警示其他车辆。
将车辆移至安全位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驶入应急车道或右侧路肩,并熄火拉手刹。
设置警告标志并撤离人员:
- 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或恶劣天气延长至200米),弯道事故需提前到入弯前摆放。
- 迅速组织车上人员撤离至护栏外的安全区域。
报警求助:拨打高速救援电话(如12122)或报警(110),说明具体位置和情况。
这些规定旨在最大限度保障驾乘人员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为了便于记忆和执行,相关部门特别总结了“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这九字警句。这九个字简洁明了地概括了高速公路故障处理的核心要点:
- 车靠边: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或路肩,避免占用行车道。
- 人撤离:所有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切勿在车内或车辆周围停留。
- 即报警: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报警,提供准确的位置信息。
违规处罚: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将被记3分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次记3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全提示:正确处理故障避免二次事故
行车上路难免发生故障,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请驾驶人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一旦发生故障,要冷静正确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另外,千万别忘了在车上常备三角警示标识标牌。
结语:高速公路故障处理新规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作为车主,我们不仅要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更要将其内化为一种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醒,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记住,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