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警方通报5起网络谣言案:从校园霸凌到虚假疫情,造谣者均被拘
泰安警方通报5起网络谣言案:从校园霸凌到虚假疫情,造谣者均被拘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公布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编造“校园霸凌”、侮辱诽谤他人以及编造各类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这些案例展示了泰安公安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坚决态度和显著成果,提醒公众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案例一:编造“校园霸凌”谣言案
2024年3月,网民张某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某中学发生校园霸凌事件的虚假信息,称有学生被多人围殴并导致重伤。该信息迅速引发大量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该信息纯属虚构,张某因与该校一名教师有私人恩怨,为泄私愤而编造此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二:侮辱诽谤他人案
2024年5月,网民李某因感情纠纷,在网络上发布多条针对前女友王某的侮辱性言论,并捏造事实诽谤王某有不正当行为。这些信息在多个社交平台传播,对王某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经警方调查取证,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诽谤罪,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编造虚假警情案
2024年7月,网民赵某在某网络论坛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泰安市某小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虚假信息,称有多名嫌疑人持刀伤人,造成多人伤亡。该信息迅速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经警方核实,该信息纯属虚构,赵某因个人原因编造此谣言以吸引眼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案
2024年9月,网民刘某在某微信群内发布了一条关于“泰安市发现多例新型病毒性肺炎确诊病例”的虚假信息,引起公众恐慌。经警方调查,该信息纯属谣言,刘某因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而转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五:恶意造谣诋毁企业案
2024年10月,网民孙某因投资失败,在网络上发布多条针对某企业的不实信息,称该企业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和经营欺诈行为。这些信息在多个平台传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声誉。经警方调查,孙某的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和泰安公安打击网络谣言的决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轻信、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