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年惠民:发千万消费券,最低工资涨至2490元
宁波新年惠民:发千万消费券,最低工资涨至2490元
新年伊始,宁波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不仅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还发放了新一轮消费券,让市民在新的一年里既能享受消费优惠,又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入保障。
消费券来了!最高可减90元
1月19日上午,“潮购新春·喜乐甬城”2024宁波年货节启动仪式在江北万达开启。本次年货节以“1+8+N”活动框架展开,将推出超百场新春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超10000家,不仅有庙会、市集,还有多轮“年货消费券”发放,额度达1000万元。
“年货消费券”券面面额分为4档,分别为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满300元减90元。消费者可通过“阿拉来消费”微信公众号或云闪付APP领取,每日10点发放,领券后需在当日22:00前使用。
除了综合类年货展,今年还有不少特色年货展。1月20日至24日,宁波鼓楼沿将举行一场老字号伴手礼年货展,展览面积约2000平方米,汇集宁波本地老字号美食、年货等。年前“掸尘”需求猛增,家政服务也成为必不可少的“年货”之一。1月19日至25日,在地铁鼓楼站甬城惠客厅,可以领取居家保洁、家电清洗春节保供服务、专项消费券等。
最低工资涨了!最高达2490元/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宁波高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前湾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惠及各行业中薪酬较低的劳动者,对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也有帮助。对于销售员、中介人员等采用“低底薪+高提成”模式发放工资的劳动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可提高他们在业绩低谷时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还将惠及灵活就业群体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双重利好,助力民生改善
宁波市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和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双重政策,既刺激了消费,又保障了民生。消费券的发放直接惠及消费者,让大家在购物时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而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有力的收入保障,让每个人都能分享到城市发展的红利。
市民朋友们,快去领取你的消费券吧!同时,也要关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让我们一起迎接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