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芜湖女子输液死亡,律师详解赔偿标准
最新:芜湖女子输液死亡,律师详解赔偿标准
近日,一女子因感冒到医院输液后不幸身亡,疑似医疗事故的悲剧引发社会关注。本文将详细分析案件经过,并邀请律师解读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赔偿标准、诉讼时效等,为读者提供专业、实用的信息参考。
案件经过
2024年4月13日,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一女子在当地一家医院因感冒进行输液治疗,3小时后不幸身亡。家属质疑医院可能输错药物导致意外发生。
2024年4月18日,当地卫生部门“健康鸠江”发布《情况通报》:事发后,区卫健委立即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调查。经医患双方同意,已于4月15日进行死因鉴定,结果待出。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计算方式是根据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扣除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也应考虑在内。
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取决于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依据是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依据是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乘以该工资标准。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确定。
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这些费用的计算依据是相关证明和票据。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损害程度确定。
此外,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计算费用时,涉及的人数通常不超过2人。以上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根据当地法规和具体情况确定。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含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附则等一共七章六十三条等多项内容。
律师说法
目前,此案件中致使该女子死亡的真正原因尚未揭晓,有待法医的进一步检验。但近些年医疗事故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一项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因为用药错误而损害健康,其中死亡人数高达20万人。这个数量是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
故应加快卫生立法,改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医疗纠纷的处理;加强医德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倡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都要有所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医患友好和谐的相处环境。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