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需充分发挥创造性破坏机制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充分发挥创造性破坏机制
当前,新质生产力成为中国经济的热词。全国各地迅速掀起学习和讨论热潮,纷纷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其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然而要持续保持这种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与之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值得深入探究。
从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核心要义、本质要求与生成逻辑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创新。创新是重中之重,唯有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创新”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强化创新主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决于当下,影响着未来,意义重大。
谈创新,绕不开“创新理论”的鼻祖约瑟夫·熊彼特。“创新”一词最早是由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1939年和1942年他分别出版了《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两部专著,对创新理论加以补充完善,提出了“创造性破坏”理论。该理论认为,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就是要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破坏旧的经济结构,创造新的经济结构,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这种持续不断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就是经济增长新动力,以此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阐释和认知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人类认知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注入了源头活水。“创造性破坏”这一颇具颠覆性的概念刚提出之时,人们为之震惊,如今全球经济所破坏和创造的巨大价值完美地印证了这一前瞻性论断。反观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经济发展实践取得的成就,无不是把“创造性破坏”作为重要机制铸就了经济增长新动力的成功案例,尤其是率先改革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印证了熊彼特“创造性破坏”理论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创造性破坏”理论不仅在经济学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而且在当今世界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