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云南省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新规
海南省&云南省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新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期,海南省和云南省相继发布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海南省:创新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海南省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第二版)》涵盖关键岗位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共计60项内容。其中,新增的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同时,新增的防止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为学校食堂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新规明确要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或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需具备三年以上实体店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考核。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云南省:完善管理体制,强化校长负责制
云南省发布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南,明确了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指南强调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
云南省新规还提出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增强学校管理层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国家层面:严格许可审查,强化分类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出台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通则明确,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承包经营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
通则还对学校食堂实行分类许可管理,要求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明确标注经营形式,如学校自营食堂、学校承包食堂等。这一举措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加精准地实施监管,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新规落实:从制度到行动
许昌市第六中学的做法为新规的落实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范例。该校副校长赵建强带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食品储存与加工过程、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学校依托“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现了食品加工、烹饪、分餐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赵建强表示,学校将进行食品安全双保险,管理团队天天监管,校领导每周不少于2到3次检查。这种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海南省和云南省的新规,以及国家层面的政策要求,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各地学校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