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员工工伤维权指南
退休返聘员工工伤维权指南
退休返聘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怎么办?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虽然他们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但雇主仍需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无论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都可以依法向雇主索赔。此外,如果是因为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受害者还有权选择向第三方索赔。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不仅能帮助退休返聘员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还能促进职场和谐。如果你或身边的朋友正面临类似问题,不妨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法律关系定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是劳动合同终止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工伤认定与赔偿:两种不同情况
已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人员
对于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待遇,而是应当通过《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第1款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此条款仅适用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当用人方为单位时,可以参照侵权责任一般规定,即根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侵权,责任具体承担的比例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认定。
未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人员
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人员,其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相对复杂:
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受聘于其他单位:根据同一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签订劳务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退休返聘人员在签订劳务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工作内容和报酬:详细约定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
约定工伤赔偿条款:虽然已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对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方式。
注意协议期限和解除条件:明确协议的有效期限,以及双方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提前通知期限。
发生工伤后的维权步骤
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医疗单据、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相关证据。
通知用人单位:及时将受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
协商解决或法律途径: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1192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退休返聘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怎么办?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虽然他们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但雇主仍需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无论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都可以依法向雇主索赔。此外,如果是因为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受害者还有权选择向第三方索赔。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不仅能帮助退休返聘员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还能促进职场和谐。如果你或身边的朋友正面临类似问题,不妨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