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可以探视吗?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探视规定详解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探视规定详解
关于在我国拘留所内探望被关押人员的事项,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行政拘留所是允许家属或朋友进行探视的,但对于探视的时间及具体要求,会由有关部门做出明确规定,且申请人通常都需要提前向拘留所提交书面申请,并且按照相关的程序来安排探视活动。
然而,对于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被羁押者,即所谓的“刑事拘留”,由于这种强制措施相对来说比较紧急和严格,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此,一般的探视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但是,此类犯罪嫌疑人仍然享有权力选择委派律师进行探监,通过律师的协助,他们可以获得法律服务、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等等信息。
总的来说,被拘留者家属或者亲朋好友是否能在拘留所探视被羁押人员,这取决于拘留的类型以及相应法规的具体规定。
二、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拘留所是否允许探视?其具体的探视流程又是如何?
1、就刑事拘留而言,设定拘留期限内,亲属无法进行探望,但是,作为辩护律师是有权利进入看守所探访的,同时,侦察机构也有权根椐具体案情与实际需要派遣人员参与到律师与嫌疑人之间的会面过程中;
2、关于行政拘留这一方面,在行政拘留所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探视时间段的。被拘留者的亲友可以事先进行预约,并在行政拘留所以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探望。在探望过程中,允许携带一定的生活必需品,如衣物以及食品(需经过拘留所民警审查批准)。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得送到被拘留者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拘留所可以拘留几天
拘留所执行拘留的期限为多久?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拘留所作为羁押场所被依法设立,并由公安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拘留所的设立背景与职能定位。拘留所的主要职责在于羁押那些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因此可以说拘留所是我国政府在行政领域中的羁押机关。
在拘留所内,会被羁押的对象包括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予以治安拘留的人士以及经过法院判决被司法定性为司法拘留的人。在通常情况下,被羁押的期限制为15天;但如果存在两种或多种不同种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会对其行为进行区分和裁定,之后再结合执行加以实施。当两种或多种不同种类的行政拘留处罚需要同时执行时,最高的执行期限不得超出20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当我们探究拘留所可以探视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情况。不同类型的拘留,探视规定有所差异。行政拘留的探视,通常按照拘留所的规定安排探视时间和方式。而刑事拘留期间,一般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在案件侦查期间不能探视。此外,探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受到拘留原因、被拘留者个人情况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