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税收治理:数字经济的新挑战
全球税收治理:数字经济的新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全球税收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跨国企业在电子商务、云计算等领域频繁操作,使得传统税收模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全球税收治理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务难题,确保税收公平和透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制定新的税收规则,力求在数字经济浪潮中找到平衡点,实现全球税收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传统税收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税收挑战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然而,数据的无形性和流动性使得传统的税收规则难以适用。例如,数据的跨境流动如何征税?数据产生的价值如何分配?这些问题都给税收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跨境数字交易的税收难题
数字经济的跨境特征使得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变得复杂。传统的税收规则主要基于实体交易和地理边界,而数字经济中的交易往往跨越国界,且难以追踪。这导致了税收流失和双重不征税的问题,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跨国企业利用数字经济的特点,通过复杂的税务筹划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从而规避税收。这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为严重损害了税收公平,也给各国税收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
国际社会的应对方案
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国际社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双支柱”方案。
支柱一:重新分配征税权
支柱一方案主要由金额A、金额B和税收确定性三部分组成。其中,金额A制度突破了传统税收规则关于“实体存在”联结点的要求,将“市场辖区”作为新的联结点。这意味着即使企业在某个国家没有实体存在,只要其在该市场有显著的经济活动,就需要在当地缴税。这一改革将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筹划产生深远影响。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制
为防止跨国企业通过低税率辖区避税,OECD意图设定“全球最低所得税税率”(目前确认为15%),避免全球税收恶性竞争。支柱二适用于最终母公司财务报表层面合并的跨国企业集团,具体包括所得纳入规则(IIR)、低税支付规则(UTPR)、应税规则(STTR)。其中IIR规则和UTPR规则合称为“全球防止税基侵蚀规则”(GloBE规则)。
截至2021年10月,已有136个辖区就国际税收制度重大改革达成共识,发布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声明》所附实施计划显示,“双支柱”方案拟在2022年推进立法,2023年生效执行。
中国的实践与探索
中国在数字经济税收治理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将数字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考虑国内现行税制结构及国际税收趋势、税制设计上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征管上的可行性和便利性、收入分配上的地区间平衡,数字经济更适宜在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建议将数字产品与服务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鉴于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相对简单,集中在最终消费者购买环节,尤其对于增值链条复杂的数字商品和服务具备了便利性和适应性。同时,鉴于数字商品和服务通常具有跨区域甚至跨国界的特点,消费税能够更有效地反映消费地的价值创造,从而更公平地分配税收负担。
建立跨区税收协调机制
要求平台企业在属地向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申报数字产品和服务销售信息并缴纳税款,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将涉税信息与税款转移至消费地。逐步实现电子税务局与邮政物流、金融支付等信息实时联网,落实交易、物流、支付信息的交叉稽核比对。
加强税收征管数字化
中国税务部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征管效率。通过“以数治税”智能征管转变,实现税收治理的现代化。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逃税行为。
未来展望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全球税收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些挑战,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税收规则。同时,技术创新也将为税收治理提供新的解决方案。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应用,可以更有效地追踪跨境交易,打击逃税行为。未来,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将朝着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