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圈风靡起"养臭水"?钻研各种配方,只为等最后爆炸...
小孩圈风靡起"养臭水"?钻研各种配方,只为等最后爆炸...
近期,一种被称为"养臭水"的危险行为在部分中小学校园悄然流行。孩子们将唾液、牛奶、蟑螂、苍蝇、蚊子、老鼠尾巴、生猪肉、护手霜等看似毫不相关的物品混合在一起,期待其发酵爆炸。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
令人作呕的"养臭水"配方
社交平台上,有学生在交流"饲养心得":找一个干净的塑料瓶,在里面加入生活中随手可见的食品或物品,混合在一起,养在瓶子里,最终创造出了某种不明液体。
有人为了突出味道
什么恶心人
什么就往里面加
而将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混合在一起后
它有很大概率会炸
相当于自己制造了瓶装的鞭炮
“养了一个月,已炸
响度不亚于大炮”
于是,又有人把“臭水爆炸”
当作自己的终极目标
严重的安全隐患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表示,孩子们"养"的这种臭水成分不一,也无法准确判断其中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但有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甲醛等有毒气体,存在引起中毒、影响呼吸功能、胃肠道不适、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症状的诸多可能。
蟑螂、苍蝇以及老鼠尾巴等
动物的尸体经过密闭发酵
可能会产生大量细菌
这些细菌可引起一些
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
进入眼睛等部位
也有引起局部感染的风险
一旦与这些臭水有接触
有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污染部位
选择合适的冲洗和消毒方式
如果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法律责任界定
对于"养臭水"在学校爆炸造成损失的情况,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表示,孩子在学校闯祸并给他人造成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情况下,校方如想减免责任,应当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八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闯祸,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则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网友热议
对于这种危险行为,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
- "什么都养只会害了你"
- "孩子有探索欲是好的,但是学校、家长一定要正确引导"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