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保险续保,你真的了解吗?
强制性保险续保,你真的了解吗?
2024年6月,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对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业务代表处以44,270港元罚款,原因是因处理不当导致客户未能及时投保,在发生意外后未能获得全额赔偿。这一案例凸显了强制性保险续保工作的重要性。
强制性保险的种类与要求
在香港,强制性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雇员补偿保险和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雇主必须为其雇用的雇员投保雇员补偿保险。如果雇员因工作相关的意外受伤,而雇主需要承担责任时,可以获得有效的保险保障,以支付赔偿金。不遵守规定的雇主属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和最高两年的监禁。
《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规定,除非已备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单,否则禁止在道路上使用车辆。同样地,不遵守该规定属刑事犯罪,有可能被处以罚款、取消其持有/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以及最高 12 个月的监禁。
近期续保问题频发
尽管强制性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近期保监局发现一些问题:
- 部分雇主在劳工处检查时被发现未购买有效雇员补偿保险而被起诉和处以罚款
- 一些车主因未及时续保而在发生意外后无法获得赔偿
这些问题的根源之一是保险通知机制存在漏洞。一些保险公司仅通过保险代理人发送续保通知,而没有直接通知保单持有人,导致保单持有人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而错过续保期限。
保监局发布最新指导政策
为解决上述问题,保监局发布了关于续保通知的最佳业务常规:
直接通知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应直接向保单持有人发送续保通知书,而不是仅仅通过保险代理人。这是确保保单持有人及时收到通知的最有效方式。
提前充分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应在保单到期前至少6周发出续保通知。任何少于6周的通知时间都可能被视为未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
保持透明度:保险公司应同时通知保险代理人,并确保所有沟通记录可追溯,以便后续跟进。
实用建议
对于雇主和车主来说,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避免违规风险:
主动查询:不要被动等待通知,定期检查保险状态,确保及时续保。
建立提醒机制:在日历或管理系统中设置保险到期提醒,避免因疏忽而错过续保期限。
选择可靠渠道:确保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有可靠的沟通渠道,必要时可要求直接发送通知。
保留证据:收到续保通知后,保留相关邮件或短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强制性保险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利益,确保在意外发生时能够获得及时赔偿。因此,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单持有人,都应高度重视续保工作,确保保险保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