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乡村振兴的“拦路虎”
村官腐败,乡村振兴的“拦路虎”
近年来,中国农村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发展,但一些地区的乡村振兴之路却因村官腐败而受阻。这些村支书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他们的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还削弱了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导致国家惠农政策无法真正落地。为了保障农民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治理改革,加大对农村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铲除这些“拦路虎”,乡村振兴的道路才会更加通畅。
村官腐败:基层治理的顽疾
村官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从一组数据中可见一斑:2024年前三季,全国立案查处村支书、村主任7.7万人,同比增加3万人。这一数字不仅超过了2023年全年查处的6.1万人,更反映出村官腐败问题的严峻性。
村官腐败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
截留资金: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上级拨款、村属单位上缴款等各类资金。例如,某县原大衢镇某村主任在收取房租费、土地征用费等款项后,擅自截留而不上缴。
设立“小金库”:通过各种手段设立账外账,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违规支出。如某县岱东镇虎斗一村经济合作社利用村渔船单位造船机会,采用提高贷款利息的方式,获取26万余元作为“小金库”收入。
虚报冒领:通过加大费用、虚列开支等手段,冒领公款占为己有。有的村干部甚至将个人娱乐消费、手机话费等通过假发票在村财务中报销。
土地腐败:在土地征用、流转过程中谋取私利,如通过伪造文件等方式骗取补偿款。
村官腐败:乡村振兴的“拦路虎”
村官腐败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损害农民利益:村官腐败直接导致农民应得的补贴、补偿款等被克扣,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引发社会矛盾:腐败行为引发群众不满,导致大量信访案件,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近年来因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
阻碍政策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截留”,无法真正惠及农民,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
破坏基层政权:村官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农民对基层政权的信任,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重拳出击:治理农村腐败的政策举措
面对村官腐败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明确五项重点整治任务,全面推开整治工作。
加强监督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片区协作、提级监督、交叉检查等方式,建立工作闭环机制,推动监督下沉落地。
拓宽举报渠道:各地纪委监委不断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多方面获取问题线索。
严厉查处案件:集中整治以来,已查处相关问题11万个,处分8.9万人。同时,建立健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纳入平台监管的经济组织从整治前的2.5万个增至88.5万个。
标本兼治:铲除村官腐败的对策建议
要从根本上解决村官腐败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支书这一“关键少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进村务公开透明化,让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里的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创新集体土地产权流转模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收益,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使用权交易规则。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治意识,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村官腐败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铲除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拦路虎”,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