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里的“效”字秘密
《左传》里的“效”字秘密
《左传》作为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春秋时期(公元前722年至前468年)各国的政治、军事、外交等重大历史事件。其中,“效”字的用法丰富多样,体现了其在古代汉语中的多重含义。本文将从《左传》的具体文本出发,探讨“效”字在不同语境中的使用情况。
“效”字的基本含义
在《左传》中,“效”字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含义:
模仿、效法:这是“效”字最常见的用法之一。例如,在《左传·僖公十五年》中提到:“君其取之,臣何敢专之?苟免其死,效官职,致死命,社稷之镇也。”这里的“效”字意为“履行、担任”,体现了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和效仿。
献出、尽力:《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公子重耳对秦伯曰:‘君之惠,不泯其社稷,使帅师以讨不庭。重耳请陈力就列,以从君之威命。’”其中的“陈力就列”即“献出力量,担任职务”,体现了“效”字的“献出、尽力”之意。
验证、证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提到:“君子是以知秦穆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主壹也。然犹有焉。”这里的“有焉”可以理解为“有所效验”,体现了“效”字的“验证、证明”之意。
“效”字的具体用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这里的“效”字体现了“验证、证明”的含义,即通过实践来检验民众是否真正理解了“义”“信”“礼”等价值观。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对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遂使为卿。”这里的“效”字体现了“献出、尽力”的含义,即冀缺通过自己的德行和能力,赢得了臼季的赏识和推荐。
《左传·文公元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偃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飨,吉孰大焉!’公说,乃行。三月,师次于阳樊,右师城诸津,左师次于阴,士会将右。阴饴甥言于公曰:‘城守不如冲人之备。’乃毁左。壬午,遂涉洛,右师毕济,左师从之,城三旬而毕。乃还。”这里的“效”字体现了“履行、担任”的含义,即晋国大夫们通过实际行动来支持周王室,体现了对周礼的尊崇和维护。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左传》中的“效”字在不同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包括模仿、效法,献出、尽力,以及验证、证明等。这些用法体现了春秋时期人们对“效”字的理解和运用,也为后世的汉语发展奠定了基础。研究《左传》中“效”字的用法,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部经典著作,也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古代汉语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