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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间安全,谁该担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酒店房间安全,谁该担责?

引用
澎湃
8
来源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647225
2.
https://guancha.gmw.cn/2025-01/16/content_37802210.htm
3.
https://www.sohu.com/a/850043002_120388781
4.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HGL722V0512D3VJ.html
5.
https://new.qq.com/rain/a/20250115A07OJ900
6.
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053
7.
http://www.ctnews.com.cn/chanye/content/2024-03/21/content_157969.html
8.
https://crystalawardgift.com/%E9%85%92%E5%BA%97%E6%88%BF%E8%B7%A3%E8%A6%AA%E6%85%98%E7%A0%B4%E7%9B%B8%EF%BC%81%E8%BD%9F%E9%85%92%E5%BA%97%E6%B2%92%E6%94%BE%E4%B8%80%E7%89%A9%EF%BC%9A%E9%80%99%E4%BA%8B%E6%83%85%E8%AA%B0%E7%9A%84/

最近,酒店房间内的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公众对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的关注。从吉林省长春市的一起酒店内摔倒案,到江苏省苏州市的一起顾客在酒店内病亡案,法院对责任归属进行了详细的判定。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酒店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边界,也提醒住客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究竟在酒店房间内发生的意外,谁该担责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

01

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娱乐场所等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2

最近发生的酒店安全事故案例

成都案例:老人在酒店房间摔倒致残

2023年3月30日,李某某入住成都某酒店201号客房。2023年4月2日9时左右在201号房卫生间外的瓷砖过道处摔倒。当日9时47分,李某某亲属致电酒店前台要求酒店员工到201号房查看,酒店员工随即向201号房拨打电话未接通,用房卡打开201号房看见李某某倒在地上。后酒店员工拨打120将李某某送至四川省骨科医院救治。李某某于2023年4月14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右);2.右腓骨头骨折;3.右膝半月板、韧带损伤;4.胸腰椎多椎体压缩骨折;4.左腕挫伤;5.严重骨质疏松;6.双膝严重骨关节炎;7.成骨不全症。入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7843.1元、护理费1120元。其中某酒店垫付4919元。

因双方未就此次事故的赔偿金达成一致,李某某特向法院起诉。原告李某某诉称:2023年3月30日我入住成都某酒店,4月2日早上,在去房间洗手间过程中不慎摔倒,随后被送往四川省骨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作为酒店经营者,对入住酒店的顾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现场情况看出房间内是木质地板与瓷砖相拼接,客房内的卧室与卫生间没有任何的防滑提示和防滑设施,故酒店应当对我本次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某酒店辩称:我们已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李某某受伤的位置距离洗手间有一定距离,且酒店客房内有提醒防滑的提示牌,卫生间里有防滑防摔扶手及防滑地砖;李某某受伤后酒店员工将李某某送医院治疗并垫付医疗费用;酒店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合法开业,每年通过相关机构检验。李某某本身就患有骨质疏松症、成骨不全症。其在入住酒店的第三天对环境已熟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尽到必要的义务。李某某受伤系由于其家属疏于照顾的原因,住酒店的前几天均是其女儿陪同照顾,而在其女儿离开酒店当天便受伤,其女儿在明知李某某患有疾病且未告知酒店对其特殊照顾,李某某家属存在过错。请求驳回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提交的照片、视频,进入房间的左手边为洗手台,右手边为玻璃房卫生间,中间过道铺设防滑瓷砖,房间系木质地板,木质地板与瓷砖地面之间无高低差异,房间备有防滑毛巾,洗手台的旁边张贴有提示标语,可见酒店向李某某提供的房间符合安全标准。李某某在过道处摔倒,因该处地面平坦,并未显示存在湿滑等不利行走的因素,且即使过道处存在水渍,李某某对其使用洗手台产生的地面水渍应负有高度注意义务。最后,李某某受伤的区域在房间内,相对于酒店的公共区域而言属于私密空间。工作人员无法随时随地对房间进行查看,如李某某及同行人员在发现过道处地面湿滑需要处理时应告知酒店予以处理,但李某某及同行人员均未提出服务要求。

综上,李某某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酒店存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尽到提示义务、事后未尽到救助的义务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故一审判决酒店不承担侵权责任,成都中院二审予以维持。

西峡案例:醉酒客人从酒店窗户坠落受伤

2023年某日夜,张某某和朋友饮酒后,和第三人丁某某共同入住西峡某酒店四楼。凌晨4时许,因张某某起床要去卫生间,没有开灯,走到房间窗户(开合宽度约17厘米)处,爬出窗户跌落楼下摔伤。 张某某受伤后,在西峡县人民医院住院60天,医疗费共计111849.6 5元。经诊断为:尺骨骨折、腕骨骨折、下颌骨骨折、 上颌骨骨折、肺挫伤等。

张某某认为,酒店安装的窗户限位装置存在安全隐患,违背了窗户开启限度不得超过15厘米的规定,且事发房间沙发摆设在窗户旁边,沙发与窗户平台高度接近,导致自己在酒醉意识模糊的状态下,误把沙发当床,把窗户当做卫生间门的错误判断。因此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所受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酒店辩称,窗户限位器设定为15厘米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无论案涉房间限位器是15cm还是17cm,均不足以让一位成年人发生失足坠楼事故。张某某并非瘦弱体型,若非主动实施攀爬窗户并将身体伸出窗外的行为,就不足以发生坠楼事故,张某某应由其个人承担损害后果。

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酒店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03

酒店和住客的责任边界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边界的。酒店需要确保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提示,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但是,对于住客的个人行为,酒店是无法预见和控制的。特别是在酒店房间这一相对私密的空间内,酒店工作人员无法随时监控住客的活动。因此,住客自身也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04

新规明确酒店防偷拍责任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据报道,广东是首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旅馆防偷拍责任的省份。对此,广州市多名旅馆行业从业者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防偷拍要求通知。

近年来,消费者在酒店、民宿等场所被偷拍的事时有发生。每有类似黑幕曝光,网上都会出现大量教人识别偷拍摄像头的“科普帖”。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出发,掌握一定的防偷拍技术是必要的。但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出发,仅凭公众提高警惕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原因很简单,偷拍摄像头五花八门,伪装技术也令人叹为观止,插座、排插、路由器、打火机、灯座、遥控器……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伪装不了的。

偷拍摄像头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监控偷拍都是在隐蔽处进行,旁人往往后知后觉甚至不知不觉,此类行为很难被“抓现行”。相比起“抓现行”,“谁来抓”的问题更难办——“谁该为酒店偷拍摄像头负责”的话题,已经多次引发网络热议。

综观各类酒店偷拍事件,多数都是由房客发现并曝光,酒店往往对此表示“无辜”和“无奈”。对于房客来说,个人掌握的防偷拍技术终究是有限的,也不可能每次出门都随身携带专业防偷拍设备。更重要的是,每次投宿都如临大敌,难免令人感觉身心俱疲。相比起房客来说,酒店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以及技术手段进行排查,无论是从捍卫消费者权益,还是从维护自身形象的角度出发,都理应将排查偷拍设备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有为客人提供安全保障的责任,如果客人因为经营者未能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而遭受损失,经营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过于笼统,一旦发生酒店偷拍事件,往往会陷入责任追究的“拉锯战”。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无疑有助于破解这种困境——依据其中规定,排除偷拍摄像头不仅是酒店应该履行的职责,而且是其不能推卸的法律义务。

面对无孔不入的偷拍摄像头,一些旅馆经营者表达出忧虑:“若旅馆尽到了检测义务,但住客仍然在客房内发现摄像头,该怎么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原则:新规旨在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大人防力度、提高技防等级,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有鉴于此,不妨加大对硬件设施和履职尽责的检查力度,在确定旅馆经营者尽心尽力的基础上,予以一定程度的责任减免。只有这样,才能督促旅馆经营者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其消极履责。从这个角度看,明确旅馆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还是如何使新规尽快落细、落实。

05

住客自我保护建议

虽然酒店需要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住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同样重要。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安全建议:

  1. 入住前仔细检查房间设施,特别是电源插座、空调出风口等容易藏匿偷拍摄像头的地方。
  2. 在湿滑的卫生间等区域要格外小心,注意防滑提示和设施。
  3. 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酒店工作人员处理。
  4. 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是在酒店房间内。
  5. 酒后尽量避免单独行动,特别是在不熟悉的环境中。

酒店房间安全问题是一个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的课题。酒店需要不断完善安全措施,住客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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