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代纳妾制度:想娶小妾?先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资格!
揭秘明代纳妾制度:想娶小妾?先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资格!
“三妻四妾”这个成语,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一个bug。因为在古代中国,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只能有一个,妾却可以有很多。而在明代,纳妾这件事更是被规定得明明白白,想随随便便娶个小妾?没那么容易!
明代纳妾的“奇葩”规定
根据《大明律》的规定,明代男子想纳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门槛:必须年满40岁,而且是无子的状况下才能娶妾。换句话说,如果你39岁,哪怕家里金山银山,也别想光明正大地纳妾。这条规定的目的很明确:防止年轻人沉迷“美色”,影响家族传承。
财产要求:需要有五分田作为纳妾的基本成本。这可不是小数目,在古代,土地是最硬核的财富象征。换句话说,穷小子就算到了40岁,如果没有足够的家产,也只能望“妾”兴叹。
数量限制:亲王最多能纳10个妾,郡王4个,而平民百姓嘛,基本上只能有一个。这充分体现了“贫富差距”在纳妾问题上的体现。
妻与妾: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在明代,妻和妾的地位有着天壤之别。妻是明媒正娶,需要经过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样的正规流程,而且在家庭中享有和丈夫平等的地位。而妾呢?她们的地位比妻子低得多,甚至没有独立人格,更像是一件“奢侈品”。
妾的来源五花八门:有的是买来的,有的是作为妻子的陪嫁,还有的是别人送的“礼物”。比如唐代诗人刘禹锡就曾羡慕李绅的小妾杜韦娘,李绅直接大手一挥送给了他。这种事搁现在,怕是要上热搜了。
正妻的“无奈”与“智慧”
面对丈夫纳妾,正妻们的态度也是千奇百怪。有的正妻出于家族传承的考虑,会主动帮丈夫物色合适的妾室。因为如果正妻无法生育,丈夫可以以“无子”为由休妻。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找个自己满意的。
但也有些正妻不甘心就这么“分享”丈夫,她们会想尽办法限制妾室的权力。比如在生活用度上克扣,或者干脆把不听话的妾室卖掉。毕竟在古代,妾室的卖身契往往掌握在正妻手中。
纳妾制度的衰落
这种看似荒谬的制度,其实反映了古代社会的男权和等级制度。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制度也逐渐走向衰落。到了民国时期,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才正式从法律上废除了纳妾制度。
回看这段历史,不禁让人感叹:原来古代的“小三”们,过得也没那么滋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