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后环境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周边环境质量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天津港爆炸后环境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周边环境质量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持续开展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截至目前,事故区域周边环境质量处于安全可控范围,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稳定达标,事故产生的污水已处理完毕,地表水、地下水、排海口水质稳定达标,污染场地清理与修复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环境监测数据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局立即在事故区域周边布设了多个监测点位,对环境空气和水质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事故区域周边环境质量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在水质监测方面,共布设42个监测点位,其中警戒区内26个,警戒区外16个。监测指标包括氰化物、挥发酚、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警戒区内部分点位氰化物超标,最高超标356倍,但所有超标废水均被封堵在事故区域内,未经处理达标不得外排。警戒区外16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其中6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最高浓度值相当于控制标准的8.2%。
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共布设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至二级良水平。监测结果显示,部分点位检出氰化氢、硫化氢、氨、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标。
污染防控措施
为防止污染扩散,天津市环保局采取了多项污染防控措施。一是对事故产生的污水进行封堵,所有超标废水均被封堵在事故区域内,未经处理达标不得外排。二是对海河的特征污染物进行检测,未发现超标。三是设置防污帘、围堰等设施,防止污染扩散。四是加强溢流口水质监测,确保达标排放。五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等,全部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
环境修复进展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立即启动环境修复工作,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在清理工作方面,核心区外扩区的废损车辆、集装箱、货物已清理完毕,核心区内积水、废土等已被安全外运,核心区清理处置已进入最后阶段。遇难者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3人。失联13人,包括公安消防人员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人、其他人员5人。住院治疗人数276人,其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累计出院522人。
在生态修复方面,针对填海造地项目,采取了多项生态保护措施。例如,在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疏浚、炸礁施工避开所在海域主要鱼类产卵繁殖期(3月至5月);施工期加强观测并及时避让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海洋物种;对占用海岛采取投放人工鱼礁的方式进行补偿,对占用自然岸线采取异地岸线修复;开工前开展中华白海豚、鲎等珍稀濒危物种详细调查;定期开展海洋生态跟踪监测,并通过增殖放流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补偿。
当前环境质量状况
经过持续的环境监测和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目前天津港事故区域周边环境质量处于安全可控范围。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稳定达标,事故产生的污水已处理完毕,地表水、地下水、排海口水质稳定达标。这些积极进展表明,环境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环境修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的努力和监测。天津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