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严查酒驾,这些误区你了解吗?
东莞交警严查酒驾,这些误区你了解吗?
2025年1月18日至19日,广西北海市开展为期两天的酒驾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55起,其中酒驾、醉驾21起。无独有偶,桂林市平乐县交警大队也在近期查处多起酒驾案件,驾驶人林某某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罚。这些数据和案例再次敲响了酒驾整治的警钟。
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一些驾驶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和认知误区,这些误区不仅可能导致违法,更可能危及生命安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需要警惕的酒驾误区:
误区一:小区内挪车不算酒驾
有人认为,只要不在公路上行驶,酒后在小区内挪车就没事。事实上,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所以,酒后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也属于酒驾。
误区二:酒量大就不会酒驾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酒后驾车,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误区三:宿醉后开车不算酒驾
判定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酒驾醉驾,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差别。因此,睡醒≠酒醒,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误区四:电动车酒驾不会被查
超过新国标任一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无论是燃油驱动还是电驱动,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上述车辆的,一旦达到酒驾标准,均按酒驾机动车进行处罚。
误区五:醒酒药能快速降低酒精含量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误区六:多喝水能通过酒驾检测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为提高公众对酒驾危害的认识,东莞交警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例如,莞城交警大队联合莞城实验小学开展“大篷车”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互动体验等形式,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长安交警大队则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防范酒驾醉驾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东莞交警将持续强化酒驾醉驾整治力度,打响酒后禁驾宣传声势,全力保障辖区路畅人安。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等待你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