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消防提醒:冬季如何安全燃放烟花?
遂宁消防提醒:冬季如何安全燃放烟花?
随着冬季的到来,不少地区即将迎来节日庆典,燃放烟花成为增添气氛的重要方式。然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遂宁消防特别提醒大家,在燃放烟花时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避免在居民区或人群密集处燃放;同时要注意远离易燃物,如柴草堆、燃气罐等。此外,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冬季!
安全燃放的具体要求
选择合适的地点:烟花爆竹要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燃放。不要在居民区、人群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更不要向人群、输油管、下水道、高压线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保持安全距离:燃放时,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门窗口、行人、车辆燃放,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和伤人;不得向窨井盖和污水井内投掷;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未成年人需监护: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未成年人要燃放,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
异常情况处理: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更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
危险案例分析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期通报了多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案例,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不安全燃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 案例一:平顶山市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内存放不符合规定的专业燃放类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案例二:多家企业存在存放“假大空”产品的违规行为,这些产品中间加装隔板,不符合安全标准。
- 案例三:某企业使用的消防泵出水量不达标,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案例四:某企业库房门窗金属部件未接地,不符合安全标准。
- 案例五:某企业随意让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库区和库房自行提取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
- 案例六:某企业改变库房用途,将监控/值班室兼做办公室和有药样品室使用。
- 案例七:某企业流向登记系统中显示库存产品与实际库房数量不符,且存放未在流向登记系统内的产品。
安全知识普及
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
产生有毒气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刺激人的咽、喉、鼻、肺和眼睛,敏感人群会出现气喘、胸闷、咽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还会诱发一些慢性疾病。
产生噪声污染:燃放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高强度的噪声不仅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
造成资源浪费:制造烟花爆竹要消耗矿物资源、化工原料、林木资源,燃放烟花爆竹后,会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部门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违反法律规定: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
未成年人安全: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未成年人要燃放,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
人群密集场所:不要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法律后果: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安全无小事,欢乐过大年。让我们共同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