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5春节放鞭炮最新规定!这些地方可以放
东莞2025春节放鞭炮最新规定!这些地方可以放
2025年春节前夕,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通告。根据通告,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以及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期间的每天6时至23时,市民可在指定区域燃放C、D类烟花爆竹。但需要注意的是,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间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2025年春节期间,市民可在以下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天6时至23时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的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禁放和可燃放区域
东莞市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
-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部分镇街设有指定燃放区域,具体如下:
- 寮步镇:金富路段、山姆会员店西南侧,面积约500平方米
- 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距正门口约300米,面积约1200平方米
- 厚街镇:人才公园(龙阁山公园)厚街体育馆东侧广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
- 道滘镇:两处可燃放区域,一处为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面积约300平方米;另一处为南丫村掌洲岛以掌洲路为界,掌洲路以北空地
- 中堂镇: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新鹤田新村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口至滨江大道与滨江公园停车场交汇口南侧江边,长约500米
- 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约20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
- 石碣镇:梁家村公园,具体范围为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至梁家村公园东侧沿线
- 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
- 望牛墩镇:新景路(寮厦南桥至寮厦北桥路段,长度约200米)
除上述区域外,石龙镇、虎门镇(含滨海湾新区)、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等镇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注意事项
为确保安全,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需遵守以下规定:
-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 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 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 因安全监管需要,请关注、遵守属地镇街(园区)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违规处罚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如下:
-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 119(火警电话)
安全提示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市民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 选择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 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要求正确燃放。
- 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人群密集区域燃放。
- 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 燃放后及时检查现场,确保余烬完全熄灭。
-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建议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环保型烟花爆竹。同时,燃放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妥善处理残留物。
替代方案
考虑到安全和环保因素,市民也可以选择电子鞭炮等替代品。电子鞭炮具有安全、环保、可重复使用等优点,是传统烟花爆竹的良好替代品。
结语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象征着辞旧迎新、驱邪祈福。但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市民在享受节日氛围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