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新政:七项专项附加扣除详解
个税抵扣新政:七项专项附加扣除详解
2023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此次调整主要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及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提高。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纳税人又该如何享受这些扣除呢?让我们详细解读。
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内容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以下七个项目: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2023年以前为1000元),从学前教育到学历教育阶段均可享受。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以前为2000元);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以前为1000元)。
新政重点:三项扣除标准提高
2023年起,国家提高了三项与“一老一小”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这一调整意味着,对于有子女教育或婴幼儿照护支出的家庭,每月可多扣除1000元;对于需要赡养老人的家庭,每月可多扣除1000元。这些变化将显著减轻相关家庭的税收负担。
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和确认。具体步骤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选择需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在12月未能及时确认,可以在次年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期间补充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政策效果与意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其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减税分别约360亿元、290亿元和50亿元。
这些政策调整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更有助于改善民生,支持“一老一小”重点群体。特别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通过提高相关扣除标准,能够有效缓解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此外,政策还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数据显示,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纳税人基本无需缴纳个税。这是因为除了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重优惠。这些措施共同作用,使得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
总之,此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重视。通过提高扣除标准,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使其更加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