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危害大,这些误区你了解吗?
酒驾醉驾危害大,这些误区你了解吗?
2024年11月22日晚,广东博罗县湖镇镇文德路上发生了一起典型的酒驾案例。驾驶人邱某在晚餐时喝了两杯啤酒,自认为“没什么事”,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然而,被交警查获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数值高达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案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酒驾醉驾的危害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严重,而许多人对酒驾仍存在诸多误解。
酒驾醉驾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酒后在小区、停车场挪车不算酒驾
许多人认为,只要不在主干道上开车,酒后在小区或停车场挪车就没事。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即便是在小区院内或停车场酒后驾驶,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误区二:酒量大就不会影响驾驶
有人觉得自己酒量好,喝点酒开车没问题。但事实上,酒驾的认定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不是酒量大小。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酒后驾车,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即使感觉自己清醒,也可能已经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三:宿醉后开车不属于酒驾
一些人认为,只要不是酒后立即开车,隔天或隔夜开车就没事。然而,判定是否属于酒驾醉驾,关键在于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而不是喝酒后休息了多久。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因人而异,睡醒≠酒醒,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超标,照样属于酒驾。
误区四:摩托车不属于机动车
有人误以为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但实际上,无论是燃油驱动还是电驱动的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这些车辆,一旦达到酒驾标准,同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醒酒药可以快速降低酒精含量
市面上一些醒酒药号称能快速降低血液酒精含量,帮助应对酒驾检查。但事实上,这些产品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真正降低体内酒精含量,不能作为躲避酒驾检查的手段。
误区六:多喝水可以稀释酒精含量
有人认为,酒后多喝水可以稀释酒精含量,从而逃避酒驾检查。这种做法其实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实际酒精含量。
酒驾案例触目惊心
2024年1月29日13时,在安徽六安市淠河路新安大桥东,一名驾驶员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在同一天的20时11分,在东河口镇嵩寮岩村附近,另一名驾驶员的检测结果更是高达14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些案例表明,酒驾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仍时有发生,且不分时段、地点。即便是白天,也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法律法规严惩酒驾
根据最新发布的酒驾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20mg/100mL即属于违法行为,80mg/100ml及以上则认定为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也相当严厉: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酒驾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论是初次酒驾还是醉驾,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结语
酒驾醉驾不仅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更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请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身试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