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家暴,这些“误区”你应该知道
关于反家暴,这些“误区”你应该知道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家庭暴力”“反家暴”这些曾经讳莫如深的词汇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但不容忽视的是,人们在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上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一、什么是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身体暴力:殴打、捆绑、冻饿、残害等人身伤害行为;拘禁、限制对外交往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精神暴力:跟踪、骚扰,经常性谩骂、恐吓,以人身安全相威胁,侮辱、诽谤、散布隐私,以及漠视、孤立等精神侵害行为。
精神控制: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等侵害行为。
- 性暴力:强迫发生性行为等性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可能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三、实施家庭暴力者在法律上要负哪些责任?
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拘留、罚款、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家庭暴力犯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遗弃罪等。
四、遭遇家暴如何维权?
- 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 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 拨打12338妇联在线咨询、求助;
- 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五、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1.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二) 有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2.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
(一)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4.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5.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交费吗?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不收取诉讼费用。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预防家暴,人人有责。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打破沉默,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