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教你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保护孩子权益
法院教你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保护孩子权益
在一场离婚诉讼中,6岁的小王成为了父母争夺的“筹码”。父亲换锁、母亲擅自转学籍、双方抢夺孩子……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小王的身心健康,也引发了社会对离婚诉讼中孩子权益保护的关注。
离婚诉讼中的孩子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有效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孩子权益:
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探望权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财产分割: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财产分割,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权益,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得到充分保障。
法院如何干预和调解:以静安区人民法院案例为例
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卢女士与王先生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先后抢夺、藏匿6岁女儿小王。卢女士将小王带回老家并转学,王先生则带人强行抢走小王并藏匿外地。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的不当行为已对小王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保护小王的权益,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制发家庭教育令:对卢女士和王先生进行严肃批评和法庭教育,责令王先生限期将小王带回上海。
开展心理疏导:委托青少年社工对小王进行心理疏导,减轻父母不当行为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
调解抚养探望协议:在家事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就离婚诉讼期间小王的抚养和探望达成一致,约定小王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定期探望。
理性处理亲子关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在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应始终将孩子的权益放在首位,理性处理与孩子的关系。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避免将孩子作为筹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会给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心理伤害。
保障探望权的行使:无论是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是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都应尊重和保障对方的探望权,这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优先考虑孩子利益:在财产分割、居住安排等问题上,应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确保其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寻求专业帮助:在必要时,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为孩子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疏导。
结语
离婚诉讼中,孩子权益的保护需要法律的有力保障,更需要父母双方的理性和担当。正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处理小王案件时所强调的:“发生离婚纠纷时,孩子不应成为父母离婚议价的筹码。”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始终将孩子的权益放在首位,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