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1.1亿,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已介入调查
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1.1亿,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已介入调查
近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全网热议。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票房分成问题上涉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目前,警方已正式受理此案,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始末:合作五年引发的纠纷
恩波格斗俱乐部负责人钱云龙表示,自2018年起,俱乐部与王宝强就《八角笼中》项目展开合作,持续时间长达五年。在此期间,俱乐部在影片的筹备、拍摄和宣发等环节提供了全方位支持,累计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达数百万元。
核心争议:票房分成承诺未兑现
钱云龙指出,根据双方约定,当《八角笼中》票房超过9亿元时,恩波俱乐部应获得5%的票房分成。然而,该片最终斩获22亿元票房,王宝强方面却未履行承诺,导致俱乐部经营陷入困境。
双方博弈:各执一词的回应
针对指控,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声明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随后,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声明,指出王宝强方面仅支付了20万元授权费,且该协议中并未包含票房分账条款。同时,俱乐部还提到王宝强曾承诺支付恩波住院治疗费用,但实际支出近200万元,远超王宝强支付的30万元。
法律视角:关键在于合同证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纠纷的核心在于双方是否签订了明确的票房分成协议,以及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事件进展:警方已介入调查
目前,成都市郫都区团结派出所已受理此案,并向恩波俱乐部出具了报案回执。警方将依据相关证据,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结语:等待法律裁决
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应当保持理性,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提醒我们在商业合作中,应当重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