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溺水悲剧频发,这些防溺水知识你必须知道!
湖南溺水悲剧频发,这些防溺水知识你必须知道!
近期,湖南多地发生溺水事件,再次敲响了防溺水安全警钟。据统计,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尤其是在夏季,溺水事故更是进入高发期。为了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家长和孩子们务必牢记以下防溺水知识。
防溺水安全须知
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也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更不要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要了解清楚。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游泳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
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放松身体,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缓解抽筋。
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
如果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呼救,叫更多的人来帮忙。
发现溺水者后,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竿、木板、救生圈等救人。也可以将衣服连在一起当做绳索。
需要下水救溺水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告诉他,不要惊慌,有人在救你。
下水救人时,不要从正面接近,防止被溺水者抓、抱。若被抱住,应放手自沉,溺水者便会放开。救人者应绕到溺水者的背后或潜入水下,从其左腋下绕过胸部,然后握其右手,以仰游姿势将其拖向岸边,也可以在其背后拉腋窝拖带上岸。
施救者若不熟悉水性或不了解现场水情,不应轻易下水,应呼救或报警。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贸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
溺水者救上岸后的急救方法
将溺水者救上岸后,立刻撬开牙齿,迅速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呛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并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去医院。
不同年龄段儿童溺水高发地点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来说,溺水发生的高危地点有所不同:
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
5—9岁儿童溺水高发地点会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
10岁以上儿童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
牢记“六不准”“四不要”
为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和孩子们一定要牢记以下几点: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此外,还要做到“四不要”:
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游泳;
不要在设置有“禁止游泳”警示牌的水域游泳;
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湖泊、池塘等野外水域游泳;
不要在自己无把握的情况下游泳,更不要相互比拼。
生命只有一次,预防溺水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孩子们也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远离危险水域。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