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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公交事故:突发疾病致2死3伤,责任如何界定?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深圳南山公交事故:突发疾病致2死3伤,责任如何界定?

引用
网易
9
来源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NTIFPCN0514DMQ9.html
2.
http://news.cctv.com/2019/07/21/ARTIfM7STLF7scimIfoTQIVa190721.shtml
3.
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5/02-08/10365134.shtml
4.
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5/02-08/10365227.shtml
5.
https://www.nfnews.com/content/v3aZVxPx61.html
6.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5/0209/07/72069151_1146346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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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d.gd.gov.cn/ztzl/lscx/channel2/content/post_3084497.html
8.
http://jtj.gz.gov.cn/gkmlpt/content/10/10044/post_10044026.html?jump=true
9.
http://m.cyol.com/gb/articles/2024-06/24/content_GqaOd4czxw.html

2025年2月8日10时许,深圳南山沙河西路茶光村公交站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在入站停靠时与站台发生碰撞,造成3名候车乘客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交警通报,事故原因系驾驶员突发疾病所致,其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

这起事故引发了社会对公交安全和驾驶员健康管理的关注。在悲剧发生后,人们不禁要问:在驾驶员突发疾病导致的事故中,责任应该如何界定?公交公司和驾驶员本人分别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律师的专业分析,判断此类事故的责任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意外事件,以及双方对驾驶员身体状况的知情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事故被认定为意外事件,驾驶员可能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判断是否属于意外事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如果驾驶员明知自己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公交公司发现驾驶员健康状况异常而未采取措施,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于驾驶员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无论驾驶员是否有过错,公交公司都应当对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交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这起事故也暴露了公交驾驶员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据统计,我国公交驾驶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工作压力大、身心健康堪忧等问题。例如,某市城区公交驾驶员中,46岁以上驾驶员占比达33.3%,且超过30%的驾驶员患有各种职业病。此外,公交驾驶员还面临着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社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和驾驶安全。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公交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健康管理。例如,可以将每年一次的职工体检调整为半年一次,或在上岗前进行血压检测、酒精检测等身体指标检查。同时,应建立驾驶员健康档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完善岗前健康签到制度,确保驾驶员每次出车时身体状况稳定。

此外,还应关注驾驶员的心理健康。通过设置“董事长信箱”、定期召开驾驶员座谈会等方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同时,可以建立“职工心理咨询室”,定期组织减压休闲活动,及时疏导驾驶员情绪。

从法律层面,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交公司和驾驶员在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边界。例如,可以参考去年12月正式施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其中提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组织体检,但并未明确具体的体检频率。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可以更好地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这起发生在深圳南山的公交事故,再次敲响了公交安全的警钟。它提醒我们,公交安全不仅关乎驾驶员的个人健康,更关系到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只有通过加强健康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关注度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预防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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