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刘胜飞揭秘:夫妻共同债务陷阱
离婚律师刘胜飞揭秘:夫妻共同债务陷阱
“夫妻共同债务”是婚姻关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很多人容易忽视的“陷阱”。近期,知名离婚律师刘胜飞在直播中详细解析了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发了广泛关注。作为一位拥有13年法律工作经验、处理过1000多起婚恋纠纷案件的专业律师,刘胜飞通过多个真实案例,揭示了婚姻中可能遇到的债务风险。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条法律规定确立了“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 巨额债务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在河北省黄骅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李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借款270万元用于药店经营,最终法院认定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因在于:
- 债务数额巨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李某的妻子刘某既未参与经营,也未从经营中受益;
- 债务未得到刘某的事后追认。
借款用途与共同生活: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经营,但所得利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案例说明,即使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但如果用于共同生活,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在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时某韬向李某明借款,李某明的妻子徐某芬仅以证明人身份在借据上签字。法院认为,这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有共同借款的合意,因此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避免成为“被负债者”?
刘胜飞律师在其著作《离婚律师都知道》中,通过多个真实案例,揭示了婚姻中可能遇到的债务风险。例如,在一个案例中,妻子因丈夫的个人债务而面临巨额索赔,但由于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最终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这个案例说明,了解婚姻法律知识对于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为了防止“被负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明确债务性质:对于大额债务,一定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书面证明。
保留证据:如果配偶有大额借款行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
签订协议:在必要时,可以考虑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
提高法律意识: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参加法律讲座等方式,提高对婚姻法律的认识。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财产安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还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正如刘胜飞律师所说:“婚姻不是合伙做生意,而是两个人的终身大事。”因此,在处理婚姻中的财产问题时,既要理性又要谨慎,既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要维护婚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