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甬温线事故:安全警钟长鸣
7·23甬温线事故:安全警钟长鸣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铁路交通事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4亿元。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铁路交通事故之一,不仅给众多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也引发了全社会对高速铁路安全问题的深刻反思。
事故原因:多重因素酿成惨剧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这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是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的管理混乱。该设备在遭遇雷击后,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的保险管F2熔断,导致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同时,雷击还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D3115次列车在该区段停车并尝试起车时受阻,未能及时驶出闭塞分区。而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D3115次列车的占用状态信息,错误地显示绿灯并发送无车占用码,最终导致D301次列车驶向D3115次列车并发生追尾。
调查过程:严谨细致还原真相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于7月24日上午率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7月25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监会、全国总工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各1名负责同志和3位曾担任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或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且熟悉铁路工作的老同志任副组长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并聘请了12名铁路运输、电力、电气、自动化、通信、信号、安全管理、建筑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全国人大代表2名、全国政协委员1名、“两院”院士2名。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彰显决心
根据调查结果,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包括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高层领导,以及通号集团副总经理缪伟忠、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张海丰、上海铁路局原局长龙京等企业负责人。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因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同时,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被要求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通号集团也被要求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国资委对通号集团公司、通号股份公司及下属通号设计院进行了整顿,重新组建了通号设计研究院列控所,并对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给予了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
深层反思:安全警钟长鸣
这起事故暴露出我国铁路部门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铁道部在推进铁路发展过程中,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行业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片面追求工程建设速度,对安全重视不够。同时,也反映出设备供应商在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上的严重问题,以及铁路局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不足。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铁道部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速度,增加安全冗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关键控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运营管理、运输组织指挥等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严格落实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实施召回,对关键零部件质量安全问题组织诊断分析和攻关整改;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严格的高铁从业人员准入和淘汰机制。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追求速度与效率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安全这一根本前提。只有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水平,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国铁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