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铎王朝时期王权的主导下,英格兰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在哪里?
在都铎王朝时期王权的主导下,英格兰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在哪里?
英国民族国家的建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却是后来者学习的典范。作为典型的西方国家之一,英国自诞生以来就有着鲜明的宗教印记。十六世纪新教和天主教改革所引发的变革,改变了大多数人理解基督教的方式,将基督教从一群人或一个社区转变为一个人学习和生活的信仰和学说体系。宗教改革使得欧洲人在信仰、信念和价值观上经历了一些变化。
随着罗马教会分裂成几十个不同的新教和旧教教派,各派间以教义解释为核心的宗教纷争日渐突出。宗教改革运动加剧了英国国内新旧教间的矛盾,宗教冲突威胁着国家的统一。因此,维护国家的统一,即突破自罗马帝国以来开创的宗教社会传统,防止由宗教信仰的分歧而导致分裂,是都铎王朝历任国王头等重要的大事。
笔者以“宗教改革”为背景,分析了王权在英国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王权促进了各项政策文化意义向意义的转变。自亨利八世至伊丽莎白一世,都铎王朝的几任国王均致力于宗教问题的解决。
首先,在国王的推动下,英语成为民族语言,官方批准的英文《圣经》的得以颁布,重塑了英国社会基础上的“上帝话语”,切断与罗马教会的联系,打破罗马教会对其民众进行思想控制的局面,英国文化由“从属”走向“自我”。其次,国王们通过礼拜仪式的规范和统一,营造各种宗教活动氛围,构筑民众共同的宗教文化基础。这些遏制了宗教纷争可能导致的分裂,协调了教会、民众与国家三者间的关系,有利于弥合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裂隙以及民众共同文化基础的构筑。
英国的宗教改革受到路德、兹温利和加尔文等宗教改革家思想的影响,但英国的天主教会并不像在德国那样和世俗,也与法国不同。因此英国宗教改革并没有完全遵循任何欧洲大陆的改革模式。英国的宗教改革是一种国家行为,是通过发表一系列的官方声明,实现了“天主教英格兰”向“新教英格兰”阶段的转变。
试想一下,如果英国的统治者并未与罗马决裂,那么英国的历史演变还会有相同的轨迹么?而且,我们也很难看到,如果没有确立国王在教会的至尊地位,王权的力量不够强大,新教又怎么会获得这种支持。也许,最好的新教徒可能成为如同法国反对天主教会的胡格诺派新教教徒,一个危险的少数派,可以战斗但不能赢得内战。是因素导致了不同的结果,王权体系的建立使英国的宗教改革和德国、法国等与众不同。
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以来,王权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是西欧各民族、统一国家的重心。都铎王朝之前,欧洲呈现出“双峰形”、“双支撑结构”的社会权力结构。王权和教权并行存在于社会之中,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均处于一个分散的局面中。而以王权为核心的权力体系,是建立统一的秩序的基础,在欧洲中世纪各国从分散到民族国家的建立这一进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一个国家的民族团结、上的长期稳定是发展重要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英国王权至尊地位的确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宗教改革的社会浪潮。出于应对极为紧张的危机与挑战,都铎君主们必须强大起来、以维护共同体利益为己任,解决影响和平与稳定的宗教问题。也就是说,宗教改革使英国建立起了以君主为核心的统治秩序,同时,王权的强大也成为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前提。以英格兰民族为代表的民族国家在强大王权的支持下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王权在英国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整个过程在亨利八世时期开始,在爱德华六世的统治下愈演愈烈,在玛丽的统治下逆转,又在伊丽莎白的统治下恢复前进。托马斯?福布斯在《论公民》中写到,主权权力的持有者和国家的关系,是头之于人的关系,更恰当的说,是灵魂之于人的关系。国王被当作民族首领、国家的象征,能够以民族为号召、将英格兰民族凝聚在一起。英国民众在新教信仰的支撑,在相对固定的领土区域中,形成了以英语语言为核心“共同体”。
王权主导下的英国实现了全社会的国家认同和中央集权体制,导致了政权更迭有序化、大众参与的逐渐扩大,逐渐形成了权力的长程关联和相互制衡。王权在民族国家建构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是一种规律性现象。例如,法国是西欧大陆国家中相对较早完成民族国家的,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发源地之一。
波旁王朝时期,法国新教势力和天主教旧贵族之间矛盾尖锐。至亨利四世加冕后,以建立一个“新法兰西王国”为己任,首先赢得了巴黎,重建圣巴托罗缪惨案后威信尽失的君主权威。在各教派的斗争中,亨利四世起初坚持中间立场,确认形势之后逐步接受天主教教化、成为“笃信王”,并颁布《南特敕令》,将天主教确立为法国国教,允许新教徒信仰自由。亨利四世以“宗教”的纽带,以君主权威为主导力量,顺应并推动了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发展趋势。
然而,西班牙常被当做西欧民族国家建构的“例外”。西班牙在 1469 年的收复失地运动后实现了统一,强化了中央王权。收复失地运动常被当做西班牙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初界限。收复失地运动本质上是一场宗教战争,目的是要恢复基督教在伊比利亚半岛的统治。但是,收复失地运动之后所建立的“统一”的西班牙王国,本质而言,其架构并非是“同质性结构”,而是几个异质结构组合而成的“马赛克式拼图”。
西班牙此时的结构极为松散,国家的权力分属于国王、贵族和城镇议会,并未建立起以强大的王权力量为核心的权力体系。而没有强大王权作为支撑的松散的体系无力去组织弥补西班牙本身文化多样性所带来的差异性,致使西班牙随着哈布斯堡家族的衰落也逐步的走向衰落。
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是向外扩张、建立帝国的先决条件。西班牙天然就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是欧洲最大也是最古老的多民族国家。文化多样性与国家机器之间的矛盾,长期阻碍着西班牙的民族国家建构。西班牙建立民族国家的失败经验,告知我们,王权的力量在民族国家的建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没有强大王权支撑下的民族国家是不稳定的。
但是,我们无法否认,民族国家具有社会历史属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无论是民族国家诞生时期,还是快速发展时期、最终形成阶段,其促成因素都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要素、宗教文化,还包括社会生产力、精神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历史、风俗习惯等等各种因素。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因素更为复杂、更为特殊,也有学者认为,英国现代化民族国家在十九世纪才最终形成。由于篇幅、时间有限,笔者只对都铎王朝时期英国民族国家构建中,王权如何处理宗教纠纷从而维护了国家统一的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