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新政:校园欺凌者将被最后投档
成都中考新政:校园欺凌者将被最后投档
近日,成都市出台中考新政,明确将校园欺凌行为与中考录取挂钩。根据规定,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学生,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这一政策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校园欺凌问题,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显示,高达53.5%的学生曾遭受过校园欺凌。这些欺凌行为不仅给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也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和谐稳定。
在湖南吉首市某中学,一名初一女生王惠就遭遇了严重的校园欺凌。她被多人连续扇耳光、脚踹,甚至被迫下跪。在山东聊城,一名五年级学生因身材较胖而被同学起外号“胖子”“猪”,并遭到多人轮流打巴掌。这些案例并非个例,而是校园欺凌现象的冰山一角。
成都此次出台的新政,正是针对这一严峻问题的有力举措。政策将学生的行为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明确规定有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将在中考录取中处于劣势。这一做法,无疑是对欺凌者的一次有力震慑。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伍莉表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持续的侮辱、孤立、谩骂等造成受欺凌者心理损伤,也属于校园欺凌行为。
然而,要让这一政策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如何准确界定校园欺凌行为?如何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何防止扩大化处理?这些都是需要审慎考虑的问题。
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小学德育副校长付小琳认为,这一规定会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广泛关注,促使他们更加关注孩子在校园的行为表现,对潜在的欺凌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不能仅仅依靠事后惩罚。
遏制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家长要与孩子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社会各界也应共同营造反对欺凌的社会氛围。
成都此次出台的中考新政,无疑是一个积极的尝试。它不仅体现了教育部门对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视,更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校园欺凌绝不是“小事”,必须严肃对待。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有效减少校园欺凌行为,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