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通知:师德师风成“双师型”教师认定首要条件!
教育部最新通知:师德师风成“双师型”教师认定首要条件!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更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政策核心:师德师风成为首要条件
通知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的考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已认定的应予以撤销。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度重视,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认定标准:理论与实践并重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主要适用于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标准要求方面,除了师德师风这一首要条件外,还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 理论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 实践教学能力:教师需要熟悉行业企业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以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
- 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注重教学实绩和创新。
组织实施:严格规范,层层把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定工作应按照个人申报、组织认定、结果复查的程序具体实施。组织认定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指定具备认定条件的学校、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织等具体实施。实施主体要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行业企业、院校专家等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应及时更新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监督评价:公开透明,确保公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认定工作的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教育部将对各地“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进行抽查。
持续发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要结合学制和专业特点,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不超过5年一周期的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
政策背景: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职业教育必须提升质量,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需要培养更多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
国际竞争的需要:在全球化背景下,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人才,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影响与意义: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
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促进产教融合:要求教师具备企业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有利于推动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可以引导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严格的认定和评价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职业教育事业。
展望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阶段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认定标准,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改革。通过强化师德师风,提升教师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国职业教育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