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二手车买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二手车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新车销售合同按“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而二手车交易合同则属于“产权转移书据”,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手车买卖合同的印花税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包括“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的所立的书据”。
因此,车辆购销如何适用具体税目主要看是否“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新车在销售之前无需登记注册,应按“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二手车一般都已经在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其转移合同应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因此,二手车的购销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房屋买卖中的阴阳合同问题
房屋买卖领域,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阴阳合同”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
- 虚高房价:合同中约定的房价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依据,以此来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的目的;
- 压低房价: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依据,从而达到逃税或规避限价等目的。
一般情况下,“阴合同”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于“阳合同”,虽然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但由于其中价格条款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故“阳合同”中价格相关条款应为无效,同时“阳合同”其他不涉及价格的条款依旧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
- 买卖合同只有少数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 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订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房屋买卖合同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