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及申请再审全流程指南
刑事案件申诉及申请再审全流程指南
再审程序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主要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但可能存在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再审启动程序被视为这一过程中的“开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再审启动的主体和理由,主要分为自然人申诉和国家司法机关启动的审判监督两种途径。
申诉≠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只能申诉,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话,才能由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提起再审。
刑诉法中的申诉
刑诉法除了对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申诉外,还有很多其他可以申诉的情形: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2.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 被害人如果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5.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图片来自网络)
刑诉法中的再审
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再审的提起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也可以引起再审程序的启动,但当事人无权直接提起再审。
申请途径
刑事案件申诉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申诉主体申诉,包括向法院申诉和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抗诉和人民法院自纠。申诉主体申诉原则上有顺序要求,一般先走法院申诉程序,从基层法院逐级申诉到最高法,再走检察院申诉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值得注意的是如同时申请法院及检察院申诉,则检察院可对该申诉不予受理。
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主要是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1.当事人本人及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2.当事人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与裁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图片来自网络)
在什么时间内可以申请 向谁申请?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一般向终审人民法院申请。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向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再审的理由是什么?
1)证据类:
1.发现新证据。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没有达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事实类: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3)法律类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1.认定罪名错误的;
2.量刑明显不当的;
3.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4)程序类:
1.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2.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
2、原有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3、证据材料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