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鹰潭市人社局这么说……
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鹰潭市人社局这么说……
又到一年毕业季,近日有网友在“问政鹰潭”平台咨询应届毕业生认定的相关问题。记者梳理了相关问题,并向人社部门咨询,为网友解答疑惑。
应届毕业生的分类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应届生身份有四种分类:
当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二是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图片来源: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记者了解到,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主要与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和就业状态有关,一般情况下缴纳社保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但是,如果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那么可以认定为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和组织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此时就不再算是应届毕业生身份了。缴纳社保是指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工作要求,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图片来源: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择业期内的特殊情况
“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在当年毕业后未能立即就业(通常为一至两年,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认定为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拿到毕业证;
在规定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
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在择业期的毕业生仍享有应届毕业生的各种权益和待遇。
市人社部门强调,以上政策为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现行政策,后期如有调整请以省人社厅政策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