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映: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的是什么?
陈嘉映: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的是什么?
“知行合一”是中国哲学家王阳明提出的重要思想,它不仅是一种道德训诫,更蕴含着深刻的哲学内涵。本文通过对比中西方哲学家对知行关系的不同看法,深入探讨了“知行合一”的真正含义。
知行合一不仅是道德训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认为“知”在前,“行”在后,即先知道一个道理,然后去实践它。然而,历史上有不少思想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
王阳明认为,“知行合一”不仅仅是圣人留下的道德训诫,要求人们言行一致,更重要的是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知行原本就是合一的。他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一个孩子如果不能做到尊重兄长,我们就不能说他真正懂得孝悌之道。只有当一个人真正将孝悌之道付诸实践时,我们才能说他真正理解了孝悌。
这种观点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苏格拉底曾说:“无人有心为恶,缺德即是不知。”这句话引发了两千多年的争论,因为它似乎与我们的常识相悖——我们常常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却做不到。
苏格拉底
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知行分明是两回事,我们经常知而不行,也经常行而不知。例如,我们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很多人仍然难以戒烟。这种现象在西方伦理学中被称为“意志薄弱”(akrasia)。
理论之知与实践之知
要理解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我们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知”:理论之知与实践之知。
理论之知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它是一种系统化的知识体系,需要通过学习和理解来掌握。例如,天文学家需要掌握关于星体运行的知识,这些知识被组织在天文学这个学科中。
而实践之知则不同,它不是通过知识体系来判断的,而是整合在行动者本身之中。一个登山家需要掌握关于山峰、气候、装备等知识,但这些知识并不是分别组织在气象学、地理学等学科中,而是根据他的需求整合在他自身之中。
不是知行合一,是深知与行合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知而不行”的情况。例如,我们知道酒驾是错误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仍然选择酒后驾车。直到真正经历了严重的后果,我们才会说“现在我真的知道酒驾不对了”。
这种“真的知道”与最初的“知道”是不同的。它不是简单的知与不知的区别,而是深知与浅知的区别。只有当某个道理深深地融入我们的身心,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它。
《Reading Man》Forrest Bess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强调的正是这种深刻的“知”。他认为,当一个人真正理解了某个道理时,他的行为自然会随之改变。这种“知”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深入到我们的身体和行动中。例如,一个画家的绘画技巧必须融入到他的手指和手掌中,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技艺必须深入到他的手腕和手指中,这才算是真正掌握了这门技艺。
《芭蕾》Laura Knight (1936)
因此,“知行合一”并不是说“知”和“行”在逻辑上必须同时发生,而是说当一个人真正深入理解了一个道理时,他的行为自然会与这个理解保持一致。这是一个从浅知到深知的发展过程,最终达到即知即行、即行即知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