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这些细节一定得注意!
申请强制执行,这些细节一定得注意!
强制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强力手段。在纠纷经人民法院处理后,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救济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细节需要我们注意呢?
一、明确执行依据
在申请强制执行前,首先要确定自己持有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但有履行期限的,需履行期限届满后方可申请;一审判决书经双方签收后且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即生效,二审判决书自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
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如果申请执行超过了期间时限,申请人依然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如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三、充分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受诉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手续)、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
四、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产、存款、债权信息等。关注保全情况,及时提起续封续冻。对于发现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违反“限高规定”、“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形,及时向执行法官反映情况。
五、正确看待执行风险
虽然强制执行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有力手段,但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如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执行困难,或者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将面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果。但“终本”只是暂时停止案件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免除被执行人义务,申请人在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将“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的强力手段。人民法院将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保驾护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