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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医父女案二审改判:假药之争引发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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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医父女案二审改判:假药之争引发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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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备受关注的青岛中医父女案迎来重大转机。二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这起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案件,不仅牵动着当地民众的心,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中医药传承与监管的深入思考。

一、中医世家侯氏父女

侯静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中医专业(函授),在学校学习期间,侯静努力学习中医、中药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最终考得了药师资格证。促使侯静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赶上父亲侯某祥的步伐,得到这位老中医的认可。毕竟,他们家是中医世家,传承了许多经典药方,不能在她这一代断掉。

据传,侯某祥是青岛市有名的老中医。侯氏祖传药方中的某些药物,还曾被录入到了中医药编年史册《国医年鉴》之中。

医术高超的侯某祥深受当地患者的信赖,找他看病或是经人介绍慕名前来的人,络绎不绝。侯静从小就受到父亲侯某祥的影响,立志成为像父亲那样悬壶济世的中医。因此,侯静大学刚一毕业,便进入到了父亲侯某祥所开的诊所里——一边帮父亲侯某祥打下手,一边学习如何坐诊、开方。一段时间后,侯静继承了父亲侯某祥高超的医术。父女俩在同一个诊所坐诊,医术还一样高超,一时间在当地成为了一段让人津津乐道的佳话。

二、兜售“假药”,一家人锒铛入狱

“你们听说了吗?那对侯氏中医父女,因为卖假药被抓了!”

2022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当地的公安、卫健等部门,查处侯氏父女及其亲属在当地某公寓非法行医,并制造、兜售“三无”药品。该案在移交至黄岛分局后,侯静就被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紧接着,公安机关还抓获了侯静的父母侯某祥和肖某瑧、以及侯某祥的外甥李某,侯静的前夫付某杰等一众亲属。同年8月,黄岛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他们认为,侯某祥及其妻子、以及女儿侯静、儿子侯雷、前女婿付某杰因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李某则是涉嫌诈骗罪、窝藏罪。

法院经调查后表示:自2011年起,被告人侯某祥、侯静等人,就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投放侯某祥所编篡的虚假不实的个人简历,在山东省淄博市、潍坊市、青岛市黄岛区等多地非法问诊、销售所谓的“抗癌”药物。2011年5月到2022年1月期间,侯某祥等人销售药品的金额高达14363355.28元人民币。2022年2月,在侯氏家族被捕后,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侯某祥等人兜售的“抗癌1号”、“抗癌2号”、“野生心脑汤”等自制中药,均为假药。

三、患者请愿

在侯静被抓后,她9岁的儿子在网络平台上寻求大众的帮助,晒出了许多证据,想要证明亲属们的清白。不少被侯某祥父女救治过的患者,在听说侯某祥一家被抓后,纷纷站出来发声。他们表示,他们这些吃过侯某祥父女自制中药的病患,可以证明这些“假药”确有疗效,不是虚假宣传。一些还在吃药的患者抱怨到:“你们把侯医生父女抓进去了,我以后就没药吃了。”他们表示,自己跑了很多家医院,吃了很多医生开的药,都不如侯某祥父女开的几十块钱的中药有效。受过侯某祥父女救治的患者们,自发的为他们请愿——在请愿书、证明书上按上了指纹,想以此证明侯某祥父女的清白。

四、民意沸腾

关于侯氏父女出售的自制中药是否为假药,成为了能否定罪的重要因素,也是该起案件的关键。对此,检方给出的证据是青岛市市场监督局出示的说明报告:涉案的4种药剂均未进行药品注册、均无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均无药品生产许可证书、均无医疗机构制剂的许可证书、均无国家药品标准等等。因此,显而易见的是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没有任何机构背书的涉案“药物”属于“非药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该行为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犯罪行为。检方据此认定,涉案产品均为假药,侯某祥等人应当被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该案一经曝光,很快便引起了网民们的激烈讨论,许多人纷纷站出来“现身说法”,为侯氏父女鸣不平。他们认为,中药不同于现代制式的合成药物。现代合成药物有合成标准,因此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检测,划分标准。而中药因人而异,讲究一人一方的“量身定做”。同一张药方,因人而异,药物的剂量都有所不同,难以界定。如果像现代药物那样,划分统一的标准进行检测,那检测出来的药物才是吃了没用的“假药”。

五、欲加之罪or犯罪事实

侯某祥并非出生于中医世家,而是半路出道行医。他是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曾经的职业是一名当地的中学教师。2003年,侯某祥停薪留职。自那以后,他便先后拜了许多老中医为师,跟随他们学习我国传统中医。据归案后的侯某祥供述,1972年前后,他从一位沾亲带故的老中医那知道了一个可以治疗肿瘤的药方。原药方上只有5种药,而在拜师研习中医后,他在此方的基础上添加了灵芝、虫草、香菇等药材,以此增加疗效。这个侯某祥“自创”的药方,便是他现在兜售的几种自制中药的基础。有了自己的药方后,侯某祥开始在2012年前后,兜售自己配置的“抗癌”中药,并表示“我一方面想靠这个挣钱,一方面想推广这个药方。”然而,在检方一审阶段时,侯某祥当庭的辩词又与供述有所出入——在庭审上,侯某祥的药方来历从1972年变成了2019年。声称他是2019年才从1名老中医那习得的药方,在那之后他才开始自配药物进行售卖。

一些吃侯某祥药物的患者站出来为其发声,说这些“抗癌”中药确有疗效。然而,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安慰剂”效应。证据就是经过体检,侯某祥“抗癌”系列中药,并没有真正治好任何患者的癌症。根据信息显示,侯某祥的女儿侯静在2018年成立了颐养康综合门诊部。1年后,侯某祥联合其他4人,成立了1家公司(山东潍州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为前女婿付某杰。在案发后,侯静是第1个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而侯某祥和儿子侯雷在听闻风声后,立马藏匿起来,企图躲避警方的追捕,被警方发布至网上追逃一栏。与此同时,被告人之一的李某,为侯某祥和侯雷提供了藏匿住所和通讯工具。在藏匿期间,李某谎称他有路子可以为侯某祥、侯雷等人洗脱罪名,还以“打点关系”的名义向侯某祥等人索要费用。侯雷、付某杰两人对李某的话信以为真,分别给予李某现金50万元和200万元。在审理期间,检方提供了大约50名受害者(患者)的书面陈述与转账明细,以此证明受害者曾向侯某祥、侯静等人购买过“抗癌”系列的药物。侯某祥在庭审时为自己辩解到,他认为检方指控的罪名并不成立。因为他自造、销售的中药是“药食同源”,男女老少都不忌口,自己的2个孩子也是为他打工,什么都不知道,更加无罪。

六、辩护律师力挽狂澜

侯静对检方指控的罪名也同样提出了异议,她说自己的供词是被刑讯逼供,迫不得已才认罪。然而,检方表示,公诉机关还没有宣读、出示侯静的供述,也并未以她的供述作为定案的证据。侯某祥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上,对市场监督局出示的“假药”认定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侯某祥的行为应当被确立为“妨害药品管理罪”,而不应该是“生产、出售假药罪”。侯静的辩护律师则提出,销售有疗效的传承药方,不能被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他认为检方以及市场监督局,对涉案“假药”的认定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侯某祥儿子侯雷的辩护律师认为,违规生产、销售对人体没有害处或是有一定作用的“民间偏方”。虽然违反了药品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但不能就此认定该行为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对于侯家辩护律师的辩护主张,黄岛区法院全都不予采纳,都以“不符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为由,一一驳回。一审被定罪后,侯家人除了付某杰外,全都提出上诉。然而,在二审期间,定罪的关键以及争议点,还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侯某祥自制中药认定为“假药“的结果是否合理。根据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出示的认定书显示,涉案的几种自制中药——侯某祥自制的“抗癌1号“中药,为液体药剂与药丸、”抗癌2号“为药粉;其声称可以治疗肝癌、心脑血管疾病的中药“野生心脑汤”,则是液体药剂加药丸。市场监管局认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种的相关条款,上述药物均符合其中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故而将其认定为假药。最后,还是侯家的二审辩护律师李爱军李力挽狂澜,“拯救”了侯某祥及其家人。他认为检方对涉案产品的“假药”认定,存在定性错误。李爱军认为,市场监管局认定报告中的叙述存在“自相矛盾”——一方面认定4种涉案产品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另一方面又认定该产品符合《药品管理法》。如果认定为是非药品,怎么能够又认定该产品符合药品的定义?基于这点,李爱军认为,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不应当地认定为假药,而应当被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此罪判罚相较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要轻)李爱军的反驳加上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服用该药会伤害人体健康,让二审法院做出裁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发回该院进行重新审判。

七、中医、中药为何屡屡被针对

中医、中药在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传统文化之一。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中医、中药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瘟疫来临时,没有中医、中药的救治,我国古代的百姓可能也要经历一次欧洲的“鼠疫”。到了现代,中医、中药依然还在发光发热——疫情期间,中药已被证实有不俗的效果。一些博主在日本旅游时,惊讶的发现在日本的药店里,存在许多印有中文的中药。不仅如此,早在“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就在我国大肆掠夺资源、文物,其中就包括与中医、中药有关的书籍。近年来,一些东亚国家也纷纷抢注中药药方的专利。甚至不少国人在国内买到的中药,反而来自于他国的“单方”。然而,他们的“单方”极有可能是从我们这里“抢走”的,最后再印上他们的文字、符号卖给我们。既然中医、中药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现在我们对于中医、中药的态度褒贬不一?答案就是有人打着中医、中药的名号行骗,伤害国人的身体和感情。久而久之,一些人也就不信赖本土的药方了。同时,网络上经常有人以“我一个朋友吃了某某中医开的中药,晚期癌症就好了”、“我爸亲身经历……”之类为蓝本。创造故事“神话”中医,挑起现代医学和传统中医之间的矛盾。现代医学有现代医学的优势,中医中药也有其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过分的贬低或“神话”其中一方,有些病或许只有现代医学可以治好,有些病症或许中医、中药更有疗效,但决不能说中医、中药“包治百病”。中医、中药需要我们传承和弘扬,但同时也要警惕那些打着幌子行医骗财的坏人。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客观原则,再加上国家日渐完善的法律,才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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