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钢铁行业产能观察报告:河北省钢铁产能现状与政策分析
2025年钢铁行业产能观察报告:河北省钢铁产能现状与政策分析
2025年,河北省钢铁行业产能观察报告显示,河北省钢铁产能规模庞大,已从2.39亿吨减至1.9亿多吨,但产能利用率高于100%,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能利用率差异较大。钢铁企业产能在不同部门的核定口径不同,如480m³高炉在各部门产能认定存在差异。钢铁产能交易价格呈下降趋势,铁产能价格在200 - 500元/吨,钢产能价格在550 - 800元/吨,2024年5月起钢产能价格跌破600元/吨。
产能现状
河北省钢铁产能规模庞大,已从2.39亿吨减至1.9亿多吨,但产能利用率高于100%,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能利用率差异较大。钢铁企业产能在不同部门的核定口径不同,如480m³高炉在各部门产能认定存在差异。钢铁产能交易价格呈下降趋势,铁产能价格在200 - 500元/吨,钢产能价格在550 - 800元/吨,2024年5月起钢产能价格跌破600元/吨。
产能管控政策落实情况
钢铁产能置换政策自2015年实施,历经多次修订和暂停。不同政策时期,产能核算标准、核定部门存在差异。如〔2021〕46号文实施后,退出产能部分依据“底单”,部分依据产能核算表,且“底单”不公开。河北省通过产能置换,在炼铁、炼钢产能上均有一定压减。但“底单”中部分电炉产能高于产能核算表,导致部分电炉产能压减效果不佳甚至扩增。在〔2015〕127号文和〔2017〕337号文期间,产能压减存在“泡沫”,且转让至省外的产能可能造成钢铁行业总产能扩增。
政策落实问题
退出与建设产能核算标准不一致,如部分电炉“底单”产能高于“产能核算表”产能,影响产能压减效果。产能数据统计混乱,不同部门标准不同,影响产能利用率统计和政策制定。“一炉多分”设备产能缺乏明确适用标准,企业对产能差额处理方式各异,影响公平性。企业自行分配产能,使产能与实际生产能力脱钩,产能置换沦为数字游戏。尽管实施产能管控政策,但河北省钢铁产量仍有新增,产能未能有效约束产量。
政策建议
修订产能置换办法时,确保产能核定一致,做好“一炉多分”政策衔接。统一钢铁行业底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系统,准确统计产能数据。优化粗钢产量调控政策,综合考虑多方面标准,引导落后企业退出。评估环保治理设施与产能、产量的匹配度,明确相关规定和超产界定标准。衔接环评、能评等制度,实现对产能和产量的全过程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公开产能信息,加强对新建产能的监督。
案例分析
河北省部分钢铁企业存在超产现象,超产比例最高达100%以上。在产能置换中,“一炉多分”情况的产能差额处理方式多样,包括企业全部承担、按比例承担或不承担。部分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实现产能扩增,如100t电炉“底单”产能高于产能换算表,导致产能增加。部分企业自行分配产能,与标准计算方法不符,影响产能置换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