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
嵇康: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作为著名的思想家、音乐家和文学家,他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同倡导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是"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
轶事典故
嵇康以其旷达狂放、自由懒散的性格著称。他"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养,不能沐也",加之幼年丧父,因此经常放纵自己,"又纵逸来久,情意傲散"。成年后,他接受老庄思想后,"重增其放,使荣进之心日颓",在懒散与自由中孕育出独特的狂放和旷达。
嵇康年轻时对礼法之士的态度颇为傲慢,这从他与钟会的交往中可见一斑。钟会慕名拜访嵇康,而嵇康却在大树下打铁,旁若无人。钟会离去时,嵇康才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简短的对话,展现了嵇康的狂放不羁和对礼法之士的不屑。
人物生平
家族出身
嵇康出生于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年),其祖先本姓奚,居住在会稽上虞。为躲避仇家,其曾祖父迁徙至谯国铚县,并改姓为嵇。嵇康的父亲嵇昭曾任督军粮治书侍御史。嵇康有两位兄长,长兄在历史上没有详细记载,二哥嵇喜则以博学闻名。
主要经历
嵇康早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他天资聪颖,喜好老庄之学,擅长音律,尤爱弹琴。正始末年,他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同倡导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他曾娶曹操的曾孙女,官至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
然而,嵇康的狂放不羁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结局。他因得罪钟会,被钟会构陷,最终在景元年间(263年)被司马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相貌风度
嵇康不仅才华横溢,其相貌风度亦为世人所称道。《晋书》记载:"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世说新语·容止》中也描述道:"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主要成就
音乐书法
嵇康通晓音律,尤爱弹琴,著有音乐理论著作《琴赋》《声无哀乐论》。他主张声音的本质是"和",合于天地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认为喜怒哀乐从本质上讲并不是音乐的感情而是人的情感。嵇康作有《风入松》,相传《孤馆遇神》亦为嵇康所作。又作《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曲,被时人称为"嵇氏四弄",与"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
文学成就
嵇康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在其诗文创作上。他的诗歌多抒发个人情感和哲学思考,代表作有《幽愤诗》《思亲诗》等。其中,《幽愤诗》表达了他对政治迫害的愤懑和对自由的向往,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卒年考疑
关于嵇康的卒年,史学界存在不同说法。《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傅传》记载:"时又有谯郡嵇康,文辞壮丽,好言老庄,而尚奇任侠。至景元中坐事诛。"按魏元帝景元凡四年(260——263年),又《晋书·嵇康传》记康被诛时年四十,故《资治通鉴》将时间系于景元三年,即262年,文学史界订嵇康生卒年为223——262年,当是依此而定。关于嵇康卒年的具体考证,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普遍认为263年更为准确。
中散墓
嵇康墓,又称嵇中散墓,位于安徽省涡阳县石弓镇嵇山南麓(原属濉溪之临涣)。嵇康墓为涡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元和郡县志》记载:临涣县(今临涣集)有嵇山,在县西二十里。晋嵇康家于銍(今临涣集,晋以前称銍)嵇山,因姓嵇氏。涡阳古属宿州,清嘉庆适十年(1805),宿州知州李清玉《重修嵇康墓》碑文中说:“宿州西百里有嵇山,山下有嵇康墓。”
嵇康墓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记载,为后人了解和研究嵇康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