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却不避让 罚!
遇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却不避让 罚!
近日,交管部门公布了两起因未及时避让出警消防车而被处罚的案例。
案例一:陕西渭南
在陕西渭南的一处路段,一辆消防车在赶往起火现场救援途中,被一辆小车挡住了去路。消防车多次鸣笛并尝试超车,但小车驾驶人梁某并未让行,反而跟着变道并猛踩刹车,一度将消防车逼停,严重阻碍了消防车的正常行驶。
面对交警的询问,梁某表示:“消防车在后面按喇叭,晚上十一点了谁按喇叭,我还以为谁喝多了,我就没有停。”
最终,交警对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福建漳平
在福建漳平,当地交警接到消防指战员报警称,消防车紧急前往双洋镇执行任务时,在省道219线相关路段被一辆小车阻挡。消防车驾驶员多次鸣笛示警要求避让,但小车驾驶人唐某拒不让行,甚至多次刹车减速,阻碍了消防车正常执行任务。
事后,交警对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予以警告、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也明确,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避让方法
礼让特种车辆,是每一位驾驶人应具备的驾驶素质。那么,当驾驶人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如何避让呢?
如果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如果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驶人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有条件的应及时靠边让行。在日常通行过程中,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如果在拥堵路段,且路况允许的条件下,救护车前方的车辆可以采取分别向左右45度角转向的方式,为紧急车辆让出一条狭窄的“生命通道”。
这种方法简单易学,操作难度不大,能够迅速为救护车、消防车等紧急车辆让行,确保它们能够快速通过拥堵路段,不过前提一定要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