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停车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人行道停车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人行道停车的法律规定,违规停放在非指定区域的机动车,如公交车专用车道或盲道,将受到20-200元罚款,不记分。交警发现后会先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若阻碍交通,罚款同样在20-200元之间。
人行道停车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将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由政府部门划定的公交车专用车道或盲道等非指定停车区域内的驾驶者,将被处罚款额度为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但不会进行驾驶证记分处理。在此基础上,当交通警察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时,会先对车主的此种行为提出警告,并命令驾驶员即刻将车辆移走。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在离开现场后仍然存在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的问题,交通警察将会依据法律条款给予罚款于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人行道停车交警是否有权罚款
交警对人行道上临时停车的情况具有依法处罚之权。
在人行道上停车即视为违反了停车场相关条例,交警有权进行制止,开具口头警告,勒令肇事者立刻采取措施驶离现场。
若机动车驾驶人因故无法在场或虽在现场却未能立即移车,导致道路行驶受阻并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出行,则此种行为将会受到从20元至200元不等且总金额不超过200元的处罚,同时,交警团队还有权力将违章车辆拖离现场,停放在交通状况较为通畅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将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由政府部门划定的公交车专用车道或盲道等非指定停车区域内的驾驶者,将被处罚款额度为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但不会进行驾驶证记分处理。在此基础上,当交通警察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时,会先对车主的此种行为提出警告,并命令驾驶员即刻将车辆移走。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在离开现场后仍然存在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的问题,交通警察将会依据法律条款给予罚款于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文原文来自64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