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几种形式
违约责任在实际运用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履行:要求负违约责任的各方按原定合约规定切实负起并持续完成其应尽的职责义务。
采取补偿性补救办法:当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需要改善的时候,可以考虑采用修补或换新、重新制作等措施以努力进行挽回。
赔偿损失:由于违约行为而对另外一方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应该通过相应的弥补手段去加以填补。
支付违约金:这是一种提前确定了违约条件下必须支付的金钱数额。
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方一旦违约,便失去了索取已交付定金的资格;反之,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径,那么理应对其收取的定金进行双倍返还。
解决争议的途径
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协商:由双方自行沟通商议并寻求解决方案。
调解:请求第三方代表来协助协调双方的立场,以达成共识。
仲裁:需要遵循双方预先协商好的仲裁机构及规则来进行。
诉讼:指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法律程序。
违约责任下争议解决途径的法律约束
违约责任下的争议解决途径主要受《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约束:
选择诉讼途径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等原则确定地域管辖,同时对级别管辖也有明确划分。
选择仲裁途径时,《仲裁法》发挥关键作用。当事人需有有效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等内容。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违约责任下的赔偿范围
违约责任下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因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合同标的物损坏、为履行合同已投入的费用无法收回等。
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的丧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本可获得的生产利润、转售利润等无法实现。确定间接损失需满足一定条件,必须是违约行为所必然引发的,且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
此外,若受损方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违约方无需赔偿。总之,确定违约责任赔偿范围要依据具体合同情况,遵循损失填平、可预见等原则,以合理补偿受损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