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辞职程序及法律规定
在编教师辞职程序及法律规定
在编教师若想要辞职,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首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说明理由,单位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将《辞职申请表》及档案转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小学教师的审批权限有特殊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通常不允许辞职,但如果单位超过三个月未办理辞职手续,教师可以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在编教师辞职的具体程序
辞职人员应当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的辞职申请,明确陈述辞职的具体理由以及未来的去向,这是辞职流程的起始步骤。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接收到辞职申请后,需在三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着手办理相关的辞职手续。
一旦辞职申请获得批准,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需要将《辞职申请表》以及该教师的人事档案转交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其辞职的审批权限是按照调出教育系统的规定来办理的。
如果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研究生,在服务期限内通常是不被允许辞职的。但如果辞职人员提出申请超过三个月,而所在单位仍未办理辞职手续,辞职人员有权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教师辞职的法律规定
关于教师辞职的法律规定,主要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此情境下即指教师)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为在编教师辞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编教师辞职的注意事项
在编教师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提交的辞职申请内容真实、理由充分,以避免因理由不充分而被拒绝。
在提交辞职申请后,应密切关注审批进度,确保在三个月内获得批准并办理完相关手续。
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需要特别注意其辞职审批权限的特殊规定。同时,如果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研究生,在服务期限内应慎重考虑辞职的决定,因为在此期限内通常是不被允许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