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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自考转考规定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贵州自考转考规定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crzkw.cn/zhuankao/18393.html

随着全国自考委员会对部分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许多在籍考生面临转考的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贵州自考转考的具体规定,包括转考条件、申请流程以及跨省转考的相关要求,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专业转换。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本文原文来自crzk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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