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账务处理问题?
进项税转出,账务处理问题?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即“留抵抵欠”)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本文将详细解释留抵抵欠的定义、适用条件、办理方式、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申报表填写要求,并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案例说明。
一、什么是留抵抵欠?
留抵抵欠,顾名思义,就是用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欠税滞纳金也可以抵减。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留抵抵欠?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
三、可否抵减因税务机关查补税款产生的欠税?
可以。
四、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前往税务大厅柜台办理,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办理:
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留抵抵欠。
五、会计处理
纳税人在进行留抵抵欠的会计处理时,应区分两种情况:
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六、申报表填写
申报表填列: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金额;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填列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
七、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
八、举例说明
咪咪公司收到《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税务事项通知书》:
你单位至2024年05月16日止,增值税欠缴税额为6941.08元,应缴滞纳金为754.76元,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为18.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你单位增值税留抵税额18.00元抵减欠缴税额15.83元,抵减滞纳金2.17元。尚余增值税欠缴税额6925.25元。
账务处理方面:
①留抵税额不足冲抵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2.1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83
留抵税额不够抵减欠税及滞纳金金额,缴纳剩余欠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925.25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52.59贷:银行存款 7677.84
②留抵税额足够抵减欠税及滞纳金,以上案例延续,假设进项留抵税额为8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95.84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54.76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941.08
政策依据: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现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