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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收集设施重点监管要求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VOCs废气收集设施重点监管要求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ynsyhb.com/xwdt/hbdt/453.html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收集是环保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但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密闭不到位等问题,许多企业的VOCs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本文将详细介绍VOCs废气收集设施的重点监管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实现有效治理。

废气收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

  1. 敞开式生产未配备收集设施
  2. 未对VOCs废气进行分质收集
  3.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控制风速达不到标准要求
  4. 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破损、泄漏严重
  5. 生产设备密闭不严

排查检查重点

  1. 检查车间和设备密闭情况
  2. 检查有机废气是否“应收尽收”
  3. 检查高低浓度废气是否分质收集处理
  4. 检查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采用风速仪等设备开展现场抽测
  5. 检查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是否有可见的破损情况
  6. 检查废气收集系统是否在负压状态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

治理要求

  1. 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
  2. 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
  3. 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
  4. 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
  5. 当废气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
  6.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

行业具体要求

  1. 焦化行业:加强焦炉密封性检查,对于变形炉门、炉顶炉盖及时修复更换;加强焦炉工况监督,对焦炉墙串漏及时修缮
  2. 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行业:应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取样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
  3. 工业涂装行业:建设密闭喷漆房,对于大型构件(船舶、钢结构)实施分段涂装,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对于确需露天涂装的,应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涂料,或使用移动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4. 包装印刷行业:印刷、复合、涂布工序实施密闭化改造,全面采用VOCs质量占比小于10%的原辅材料的除外
  5. 鼓励石油炼制企业开展冷焦水、切焦水等废气收集治理
  6. 使用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稀释剂、清洗剂等物料存储、调配、转移、输送等环节应密闭

VOCs废气收集系统要点解析

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6月份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该标准对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的基本要求为:

  1.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2.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3. 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其法律依据为《大气法》第45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GB37822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的要求

  1. 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
  2.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 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GB37822标准中的第8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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