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指南发布:0-3岁宝宝远离屏幕,视屏类产品不宜成为“玩伴”
官方指南发布:0-3岁宝宝远离屏幕,视屏类产品不宜成为“玩伴”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提到,视屏类产品不宜成为孩子们的“玩伴”,0-3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
0-3岁是儿童生命的早期,也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这一时期大脑、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发育最快,可塑性最强。脑科学研究表明,80%的大脑发育发生在3岁以前,且受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影响。
《指南》提出,抓住0-3岁大脑发育的黄金时期,指导养育人掌握以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为核心的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技能,可以促使婴幼儿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快速全面发展,主要干预措施就是为婴幼儿提供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
回应性照护指养育人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眼神、表情、动作、声音、手势和口头请求,积极予以回应,日常陪伴儿童一起交流嬉戏。早期学习机会指养育人通过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交流(身体接触、肢体语言表达、语言表达)等方式,帮助婴幼儿习得人际交流的能力,习得情感表达,习得考虑他人感受的重要性,了解人、事物之间的联系。
养育环境单调,缺少玩具和图书,缺少与同伴的交流,将限制婴幼儿获得学习机会和发展自身能力。《指南》提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指导婴幼儿家庭高度重视良好养育环境的建立,为婴幼儿提供种类多样的玩具和图书,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孩子与同龄儿童玩耍,在大自然中嬉戏探索。
同时《指南》强调,不宜将电视、电脑、手机、平板、游戏机等视屏类产品作为儿童的“玩伴”。如果养育人经常让婴幼儿使用视屏类产品,与孩子陪伴、交流、互动的时间就会减少,对儿童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正向刺激就会显著降低,对于婴幼儿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发展极为不利。使用视屏类产品,还会增加儿童近视的发生风险。0-3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
《指南》提出,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表》,了解养育人养育行为、家庭养育环境和养育人心理健康状况等,发现可能存在的养育风险。儿童保健人员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意见,帮助养育人纠正不良的养育行为,改善不适宜的养育环境。
本文原文来自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