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要满足哪些条件
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在异地购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购房方式,其办理条件和流程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三种类型及其具体要求,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的条件
1、省内异地贷款
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口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口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肥、宁波等。所以,购房者在申请前,最好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
2、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口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不过,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口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间政策方面也不同。对户口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
3、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
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同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宁及20省省会城市均可办理跨省公积金互贷业务。
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银行初审: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供贷款所需资料,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审查贷款文书资料齐全后,向中心申请开通借款人贷款托管户后,录入住房公积金审贷系统,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提交信贷员审批;
贷款审批:公积金贷款资料齐全,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逐级审批;
担保办结: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资料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担保办结通知书》;
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收到《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发放公积金贷款至指定账户,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签订贷款还款计划。
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买卖合同或住房买卖契约原件;
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
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公积金职工提供);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制式《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地中心或其授权的分中心、管理部(分理处、办事处等)加盖公章或业务用章;
其他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