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投诉无人理?教你杀手锏,投诉更有效
管理处投诉无人理?教你杀手锏,投诉更有效
在小区生活中,遇到问题邻居或物业管理不善时,如何有效投诉并解决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管理处的职权范围、投诉处理程序,并提供实用的投诉技巧,帮助您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管理处的职权
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管理大厦环境、为住户提供协助等,包括处理住户的投诉。管理处的权力由大厦公契赋予,具有法律效力。管理处或管理公司可依据大厦公契,处理投诉事件,例如住户被投诉发出噪音滋扰,管理处就可翻查公契所列出的规例,向问题住户发出通知信,要求住户改善问题。如果问题未有改善,管理处有权限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甚至要求住户迁出。
投诉处理程序
香港居住环境狭窄,与左右邻居的距离有限,少少事都可能会造成对方的滋扰或不满。最常見的就有鄰居的噪音滋擾、樓上漏水、衛生問題等,不过为避免正面冲突、日後尷尬,通常住户都不会当面向邻居投诉,反而第一時間先向楼下管理处提出投诉。
一般而言,管理处处理投诉的程序如下:
步骤 1:接获投诉
管理处接到住户的投诉后,一般会先了解问题,派员进行视察。以噪音滋扰为例,会先派管理員到受影響單位查看,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並找出發出噪音的單位。
步骤 2:发出警告
管理处了解到问题、找出制造问题的单位后,一般会先进行口头劝喻,提醒住户。如果未有改善问题,就会发出通知书,书面警告住户如果在期限内未有改善,就会采取法律行动。
步骤 3:法律行动
根据大厦公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处有权向违反公契守则的住户采取进一步行动。管理公司可以就投诉,向法庭提出申请禁制令,通过法律文件要求住户在期限内改善问题,否则可以强制要求迁出单位。
向管理处投诉无用?
既然管理处有这么大的权力,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住户表示投诉无用?事实上,一般管理公司都较少会對住戶採取法律行動,主要因为手續繁瑣、需時長,亦要付出額外時間、人手,甚至訴訟費用,對以營利為先的公司而言,當然不願「自找麻煩」,寧願勸投訴人息事寧人、或採取消極態度處理投訴。不少問題住戶就看準管理處不會告上法庭,一於懶理,令受影響住戶投訴無門。
那么,向管理处投诉是否就等于完全无用?又未必。只要用对方法,都可以提高管理处理投诉的积极性,令投诉更有效。
殺手鑭:書面投訴
不少住戶投訴時為了方便,都只會以口頭方式向樓下的保安反映。由於沒有根據,往往保安都未必會確實跟進問題,或向上級反映,導致最後不了了之。
最有效的投诉方式,就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提出正式的投诉。因为有白纸黑字的投诉,公司必须按程序处理及正面回复,比起口头投诉更有效率。同时,亦可在投诉信中写下期限,要求管理处在限期前给出确实回复及采取行动,确保公司及时跟进。
住户在投诉时更可附上相关证明,包括问题发生的時間、地點、日期、持續時間等,亦可提供錄音、相片、影片等。這些確實的證據不但有助管理處調查,更表達出自己對問題的認真性,以促使公司認真看待問題。
樓下保安工作態度有問題,如何投訴?
大廈保安是家居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如果經常見到樓下保安不專心,例如打瞌睡或者玩電話、煲劇等等,萬一有可疑人士進入都察覺不到,作為住戶自然無法放心。
保安員如果在當值時打瞌睡,可被即時解僱,甚至被吊銷牌照,因此如果情況許可,問題不嚴重,住戶都會諒解夜班當值容易疲倦,一般而言會先作先向保安員作口頭提醒。
不过,若然问题持续,住户应直接向管理公司作出投诉,并提供该名保安的姓名、当值时间等资料,以供参考。一般而言,管理公司多数用以下手法处理:
- 向保安作出处分
- 将保安调派至另一座头
- 将保安调派至另一屋苑
管理公司应以书面回覆投訴人有關跟進行動。如住戶亦感問題未見改善,應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透過法團向管理公司施加壓力。
有无得投訴屋苑管理处?
对邻居或个别职员不满时,可向管理处投诉,那么如果对管理处不满,又可以向谁投诉?
如果住户对屋苑管理处有不满,例如管理方式、环境衛生、甚至財務運用等,就可以向总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投诉。
搵物業管理總公司
一般而言,屋苑的管理公司会在大厦公契中由发展商订明,物管公司再分派人手管理屋苑。因此,一旦业主对管理公司有不满时,亦可以向其总公司作出投诉。
搵业主立案法团
此外,业主亦可以向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提出问题,要求法团主席跟进问题。业主立案法团是由业主组成的组织,拥有法人身份,可以行使法定权力,更重要的是拥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任免权。换言之,业主立案法团是唯一可与管理公司抗衡的组织。
当有住户提出对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的不满时,法团就有权监察或要求管理公司提供合理回应,作出改善等。如果住户投诉管理公司对有问题的住户视若无睹,或在有合理证据下,仍消极处理投诉,就表示管理公司未有尽其职责,法团都有权要求公开资料,甚至罢免相关职员。
管理处不受法例监管
政府对屋苑管理处未有立法监管,现时只透过鼓励及协助业主成立法团,來对管理公司进行監查。不过,一旦屋苑未有成立法团,管理处就拥有更大权力,亦无能够与之抗衡的业主组织,可謂是一權獨大。當业主想對管理处投訴時,就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