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学-第2章-中成药的组方原则与治则治法
中成药学-第2章-中成药的组方原则与治则治法
中成药的组方原则与治则治法是中医药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不仅体现了中医药独特的理论体系,也是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依据。本文将详细介绍中成药的组方原则、治则和治法,帮助读者深入了解中医药学的精髓。
组方原则
配伍,是指根据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味药或两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使用。配伍原则:君、臣、佐、使“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素问•至真要大论》
君药
概念: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特点:不可或缺,药力居首。
臣药
概念: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的药物;或针对重要的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特点:药力不及君药。
佐药
佐助药:协助君、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的药物。
佐制药:用以消除或减缓君、臣药的毒性与峻烈之性的药物。
反佐药:在病重邪甚,可能拒药时,用与君药性味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特点:药力不及臣药。
使药
概念:引经药,即能引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调和药,即具有调和诸药作用的药物。
甘草
特点:药力最小。
七情配伍
单行
就是单用一味药来治疗某种病情单一的疾病。对于病情比较单纯的病证,往往选择一种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可达到治疗目的。如古方独参汤,即单用一味人参,治疗大失血所引起元气虚脱的危重病证。相须
就是两种功效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药物的功效。如麻黄配桂枝,能增强发汗解表、祛风散寒的作用,如石膏配知母可以增强清热泻火的功效。像这类同类相须配伍应用的例证,历代文献有不少记载,它构成了复方用药的配伍核心,是中药配伍应用的主要形式之一。相使
就是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两药合用,辅药可以提高主药的功效。如黄芪配茯苓治脾虚水肿,黄芪为健脾益气、利尿消肿的主药,茯苓淡渗利湿,可增强黄芪益气利尿的作用。这是功效不同相使配伍的例证,可见相使配伍药不必同类。一主一辅,相辅相成,辅药能提高主药的疗效,即是相使的配伍。相畏
就是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半夏畏生姜,即生姜可以抑制半夏的毒副作用,生半夏可“戟人咽喉”,令人咽痛喑哑,用生姜炮制后成姜半夏,其毒副作用大为缓和,这是相畏配伍的范例。相杀
就是一种药物能够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羊血杀钩吻毒;金钱草杀雷公藤毒等。相畏和相杀没有质的区别,是从自身的毒副作用受到对方的抑制和自身能消除对方毒副作用的不同角度提出来的配伍方法,也就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不同提法。相恶
就是一种药物能破坏另一种药物的功效。如人参恶莱菔子,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相反
就是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贝母反乌头等,详见用药禁忌“十八反”、“十九畏”中若干药物。
治则
治病求本
含义:在治疗疾病时必须辨析出疾病的病机,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求本”,就是病机,确立证候。
运用: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病的主导思想,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在治疗观中的体现。疾病本质与现象一致与否正治反治疾病本质和证候表现一致时的治法:指逆其证候性质而治,即采用与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故又称逆治。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则。一致不一致疾病本质和证候表现不一致时采用反治:采用的方法和药物与疾病的证象是相顺从的,又称为“从治”《素问·至真要大论》“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一)正治:疾病的临床表现与本质一致:“热者寒之”、“寒者热之、“实者泻之”、“虚者补之"等。
(二)反治:疾病的临床表现和本质不一致: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
扶正祛邪
(一)扶正: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病能力。扶正适用于正虚为主邪不盛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分别运用益气养血、滋阴壮阳、填精增液等治法。
(二)祛邪:扶正祛邪祛除邪气,使邪去正安。祛邪适用于邪实为主正虚不显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分别运用发汗、攻下、清热、散寒、消导等治法。“扶正不致留邪,攻邪不致伤正”
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出现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调整阴阳,使之恢复相对平衡,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法则之一。
(一)损其偏盛
亦称泻其有余,即阴或阳的一方过盛、有余的病证,可采用“损其偏盛”/“实则泻之”的方法治疗,以纠正阴或阳偏盛。如“治热以寒”,“治寒以热”阴或阳的一方偏盛,多因邪实所引起,故损其偏盛属于泻法。然一方的偏盛,亦可导致另一方的不足,故在调整阴或阳的偏盛时,应注意有没有相应的阳或阴偏衰情况的存在。
(二)益其偏衰
亦称补其不足,即阴或阳的一方偏衰不足的病证,临证时可采用“补其不足”/“虚则补之”的方法治疗,以纠正阴或阳偏衰。如阴虚、阳虚、阴阳两虚的病证,可以用滋阴、补阳、阴阳双补的治法。但一方的不足,亦可导致另一方的相对亢盛。
(1)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是针对肾水不足,阳热偏亢,采用滋养肾水的方药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肾藏真水,肾阴不足,则虚火上炎,此非火之有余,乃水之不足,故必滋养肾水以制阳热偏亢,方如六味地黄丸
(2)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是针对肾火不足,阴寒内盛,采用温补肾火的方药进行治疗的一种方法。肾主命门,为先天真火所藏,肾阳虚,则出现阳微阴盛的寒证,故必温补肾阳以消除阴寒。
(3)阴中求阳,阳中求阴
是以阴阳互根、互为生化为理论依据,以阴中求阳,阳中求阴为目的治疗阳或阴偏衰的方法,它之所以异于常法者,在于立足本源,以求生化。具体地说,阴中求阳,是针对阳虚,在补阳的同时配以养阴的一种法则。阳中求阴,是针对阴亏,在补阴的同时配以补阳的一种法则肾阴肾阳为阴阳根本
三因制宜
因地、因时、因人制宜,是中医治疗疾病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了中医整体观和辨证论治的特色。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有其共性,但又因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故又有其特征性。因此在治疗疾病时,既要立足于本病,又要考虑地理环境、气候变化和个体体质等差异对疾病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治疗法则,才能取得最佳疗效。
(一)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理环境的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称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内容包括相同疾病因地理环境不同的治法有别,不同地区发生不同的地方病,其治疗更是各不相同。辛温解表药北方南方人体腠理致密气候湿热,人体腠理疏松药量要重,且多用麻黄、桂枝之属药量较轻,且多用荆芥、防风之品地质地形气候水土
(二)因时制宜
根据不同年份、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及昼夜阴阳消长规律,来确定治疗手段,称因时制宜。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发病年份、季节、昼夜不同,治疗应有区别;另一方面是指选择最佳的时间按时施治。服药时间益气升阳药、补阳药、利湿逐水药、发汗药等滋阴补血药、安神镇静药、泻下药等清晨或中午以前服药午后及入夜服用
(三)因人制宜
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质以及生活习惯等的不同,来考虑治疗方法和用药原则,称因人制宜。年龄不同年龄生理特点、病理变化均不同:小儿、老人等性别男、女体质阳虚体质、气虚体质、痰湿体质等
治法
治法是中医治疗疾病的主要原则,而治法是适用于某一类疾病或某一具体证候的治疗方法。治法与中成药的关系:治法是选用中成药的依据。中成药是治法的具体体现。
“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尽之。”——《医学心悟·医门八法》
汗法
概念:汗法是通过发汗解表,宣肺散邪的方法,使在表的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一种治法。
作用:汗法不仅能发汗,凡能祛邪于外,透邪于表,使气血通畅,营卫调和,皆是汗法的作用。
适应症:治疗外感六淫之邪的表证,麻疹初起、疹点隐隐不透,水肿病腰以上肿甚,疮疡初起而有寒热表症者。
分类:汗法有辛温、辛凉、补阳、滋阴之别。以及汗法与补法、下法、消法、清法、温法等其它治法的结合运用。
吐法
吐法是通过引起呕吐,使停留于咽喉、胸膈、胃脘等部位的痰涎、宿食或毒物从口排出的一种治法。
适应症:咽喉痰涎壅阻 顽痰停滞胸膈 宿食留滞胃脘 误食毒物尚在胃中。
注意:此是劫邪外出的一种治法,易损胃气,凡体虚气弱,妇人新产、孕妇均应慎用。
下法
是通过荡涤肠胃、排出粪便的方法,使停留在肠胃的有形积滞从大便而出的一种治法。
适应症:燥屎内结,冷积不化,瘀血内停,宿食不消,结痰停饮以及虫积等。
分类:由于积滞有寒热,正气有盛衰,邪气有夹杂,故下法有寒下、温下、润下、逐水、攻补兼施之别。也常与汗、消、补、清、温等治法结合使用
和法
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
适用证: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表里同病,疟疾等。
分类:常用的有和解少阳,开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调和寒热,表里双解等
《伤寒论》中尚有和营卫、和胃气,及“消息和解其外”等,亦都属于和法的范畴。
和法戴天章说:“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何廉臣认为“苦辛分消”、“平其复遗”、“调其气血”也属于和法和法的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温法
是通过温里、祛寒、回阳等方法,使在里之寒邪得以消散的一种治疗方法。
适应症:适用于脏腑的沉寒痼冷,寒饮内停,寒湿不化,以及阳气衰微等证。
分类:由于寒邪所在部位不同,寒邪与阳虚的程度不同,因而温法中又有温中散寒、温暖肝肾、回阳救逆之区分。温法与汗法、下法、消法、补法的配合运用又可有温肺化痰、温胃降逆、温肾纳气、温中行气、温血活血、温阳止血、温里解表等法。
温法外感内伤寒邪直中于里治不如法而误伤人体的阳气其人素体阳气虚弱而致寒从中生寒病的成因寒病的成因
清法
是通过清热、泻火、凉血等方法,使在里之热邪得以解除的一种治疗方法。
分类: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气血两清、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温病后期热灼阴伤久病阴虚而热伏于里清法与滋阴并用里热热在气分营分血分热甚成毒火热伤津耗气配伍生津益气之品解毒热热在某一脏腑清脏腑热
消法
是通过消食导滞、行气活血、化痰利水,以及驱虫的方法,使气、血、痰、食、水、虫等所结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
消法:对病在脏腑、经络、肌肉之间渐积而成,病势较缓,而多虚实夹杂,必须渐消缓散而不能急于排除的病情而设
适应症:适用于饮食停滞,气滞血瘀,癥瘕积聚,水湿内停,痰饮不化,疳积虫积等
下法:主要用于病势急迫,形证俱实,必须急下,并且可以从下窍而出的病情
下法与消法的区别
补法
是通过补养的方法,使人体脏腑或气血阴阳之间的失调重归于平衡,恢复人体的正气的一种治法。
适应症:适应于各种虚证。
注意:补法虽也可以间接